正义网北京1月8日电(记者 林平)在百度网搜索360杀毒,搜索结果的显著位置推广的却是百度杀毒,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奇虎公司诉称,奇虎公司是360品牌的权利人,其开发和经营的网络产品360杀毒系一款免费的云安全杀毒软件。在杀毒软件领域,360杀毒软件具有的知名度相当高。而第一被告百度网讯公司经营的百度网利用其搜索引擎的较高市场份额的地位,恶意推广自己产品,经调查发现,在百度网搜索360杀毒时,百度网讯公司竟然在搜索结果的显著位置推广自己的产品百度杀毒。百度杀毒是2013年才出现的软件产品,很少有用户知晓,百度杀毒根本不能与360杀毒的知名度相比。但百度网讯公司为了推广自己的产品,竟然利用其搜索引擎的互联网入口地位,在网民搜索360杀毒产品时,将百度杀毒作为排名第一的显著位置进行推广,导致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安装百度杀毒,显然百度网讯公司利用了360杀毒的知名度,该公司既丧失了搜索引擎的中立地位,又恶意傍他人品牌,这种行为属于恶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被告百度在线公司是百度搜索引擎的研发者,是百度杀毒的研发者、经营者和发行方;而百度网讯公司与百度在线公司是关联公司,双方在一起办公,二被告明显具有共同的恶意。
奇虎公司认为,目前因为二被告行为已经造成了很多网民在准备装360杀毒软件时,却通过百度网站装了百度杀毒软件,二被告的行为必然给奇虎公司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必然会对奇虎公司的产品造成巨大的损害。故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即停止在百度搜索中强行以360杀毒作为关键词进行推广自己百度杀毒产品的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