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厦门一小区发生一起惨案:女白领刘艳在自己的家里,被人用刀残忍地杀害。案发一周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陈海平抓获。
1986年出生的刘艳是一家投资顾问公司的高级白领,陈海平则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两人互不相识,陈海平为何会对刘艳下此毒手?
近日,随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谜底终于揭开:原来,“购物控”刘艳,经常将留有自己电话、地址的网购物品外包装随手扔到小区的垃圾桶旁,被大学毕业后一直待业的陈海平无意中盯上,从而招来杀身之祸……
女白领家中遇害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
2011年8月3日晚上,在福建省南安市经营石材公司的刘建南,给在厦门工作的女儿刘艳打电话一直不通,这让刘建南与妻子颇感不安。
第二天,刘建南赶到刘艳住处。房门打开后,一股血腥味迎面扑来,房内一片凌乱,刘艳被人反绑住双手,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地板上满是凝固的鲜血,而女儿的身体已经冰凉……刘建南随后报警。
警方勘查结论认定:刘艳头部和腹部遭钝器击打,颈部有一处刀伤正好刺中了大动脉;刘艳的手提包遭人翻动,现金、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及手提电脑等值钱物品被洗劫一空。警方初步判定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案。
刘艳的房门没有被撬开,可以断定的是:不是熟人作案,就是凶手找借口叫开了刘艳的房门。警方随即调阅了刘艳手机的通话记录,发现刘艳最后通话的时间在2011年7月31日下午5时许,这正是刘艳遇害的时间段,该手机号码的机主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通过排查,发现该号码除了与刘艳有过一次通话记录外,没有其他通话记录。
这条线索断了,但另一条线索浮现出来:警方通过调取刘艳的银行账户,发现2011年7月31日晚上10时20分及8月1日上午11时09分,有人分别在死者居住小区不远处的一个柜员机及漳州市区的一个柜员机上取款。警方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取款的是一名二十四五岁的年轻男子。
随后,刘艳居住小区的物业保安认出该视频中的年轻男子,正是与女友租住在该小区的陈海平。锁定陈海平有重大作案嫌疑后,2011年8月6日下午,警方将逃回漳州平和老家的陈海平抓获归案。
网购狂随手“散财”包装袋泄露信息
陈海平,1988年6月出生于福建省平和县。2010年大学毕业后,陈海平与女友张丽娟一同来到厦门求职,但求职之路屡屡受挫。
2011年2月,陈海平决定考研,并决定在考研期间做家教补贴家用。2011年4月初,与刘艳居住在同一小区的梁宇航聘请陈海平给儿子做家教。
2011年4月中旬,陈海平做完家教出来,路过小区居民楼下的垃圾桶旁,躲闪轿车时他被脚下一个包装袋绊了一下,他低头一看,发现是被人丢弃的邮寄名牌皮包的外包装袋。他发现包装袋上粘贴的邮寄包裹单还完好无损,邮寄地址、姓名和手机号码赫然在目,收件人正是“刘艳”。
一天后,陈海平又在垃圾桶旁发现一个邮寄包装袋,收件人同样是“刘艳”,袋子里是一件M号浅绿色的真丝连衣裙,标签显示价格“598.00”。陈海平推测:肯定是刘艳刚从淘宝网上网购的衣服,觉得不中意,随手就扔到了垃圾桶。陈海平随后捡起衣服送给了女友。
此后,陈海平到梁宇航家做家教时,都会下意识地往那个垃圾桶旁瞄上一眼。经常能看到“刘艳”扔在垃圾桶旁的邮寄物品的各种外包装袋,里面有时候是香水,有时候是鞋子,有时候是洗面奶。陈海平捡了就拿回去“献”给女友。陈海平想,刘艳一定是个生活非常滋润的网上购物狂。
其实,陈海平推测得没错,刘艳是个不折不扣的“淘宝控”。一个月下来,刘艳光刷信用卡支付网购就达上万元。
通过观察,陈海平还发现刘艳是一名单身女人。
2011年6月18日,陈海平看到刘艳从家里出来,随手将包装袋扔在小区路边,他把写着刘艳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的包裹单撕了下来,塞进了自己的手提包里。
假快递员入室抢劫
2011年7月26日晚上,只剩下400元的陈海平躺在床上,为房租发愁的他,突然掠过冒充快递员抢劫刘艳的念头。
2011年7月30日晚,他去商场买了一个胶带和一把水果刀。第二天正好是周日,当天下午4时许,他换上了新买的手机卡,给刘艳打电话,自称是快递公司的员工,有一份她的包裹要送。
据陈海平交代,当他将自制好的包裹送到刘艳居住的房间时,刘艳没有任何防备地将房门打开,还没等刘艳反应过来,他便冲进房门,然后把水果刀架在了刘艳的脖子上威胁说:“别出声,我要钱不要命。”刘艳非常配合。随后,她被陈海平用胶带绑住了双手,并被逼迫把钱交出来。
由于刘艳买东西都刷卡,陈海平只从包里掏出600多元现金。后来陈海平又从她的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威逼刘艳说出银行卡密码。担心刘艳会喊叫,陈海平找来毛巾把刘艳的嘴堵上,刘艳都非常顺从。
此时,陈海平的眼睛扫过了刘艳凹凸有致的身材,头脑一热,他狠狠地扑到了刘艳的身上。刘艳开始剧烈反抗,用脚大力地朝他踹了过去,被堵住的嘴里也发出愤怒的声响。恼羞成怒的陈海平拿起身边的包裹使劲朝刘艳打去,刘艳扭着身子躲避,陈海平拿刀准备威胁一下刘艳,刘艳惊恐之下扭头躲避,就在一瞬间,他听到了致命的“嘶嘶”声:那是颈动脉鲜血急飙的声音。随后,刘艳慢慢软了下去,鲜血从脖子上流了下来。
在房间内呆坐了半个多小时之后,陈海平决定取掉刘艳银行卡上的钱并逃得远远的。当晚10时许,他从刘艳的银行卡中顺利取出两万元,连夜逃回了平和老家。一周后,警方抓获了陈海平。
2012年2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海平死刑,陈海平不服,上诉至福建省高院。福建省高院近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本文人物系化名)
提醒
网购已经成为时下一种流行的购物方式,在网购的时候,如何保护隐私应该引起网购达人们的注意。文中的刘艳,如果不把写有自己姓名和住址的外包装袋随手扔掉,而是接到快递之后,将自己的信息撕掉,或许就会避免惨案的发生。但愿此案也给时下那些习惯网购的人们一些警示!
据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