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准入不再设数量限制 本报北京7月1日电(记者田俊荣)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
意见》,提出要把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作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经营业务的重要战略,确保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 《意见》提出,各金融机构要对中小企业设立独立的审批和信贷准入标准,压缩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切实提升贷款审批效率。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为中小企业开办一站式金融服务。要求积极发挥中小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取消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准入数量限制,鼓励其优先到西部和东北地区等金融机构较少、金融服务相对薄弱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到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开设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坚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规范发展并重,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SourcePh">
时间: 2024-10-17 04: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