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目前所处在一个网络时代,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都极度地受其影响和改变。随着网络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和日益革新,网络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网络入侵、网络攻击,非法获取、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这些都严重危害了公民个人利益、国家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可以看出,网络安全已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就网络安全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加强网络安全方面的立法,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二审草案已通过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制度设计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抓好顶层设计,强化网络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国家制定网络安全战略,对外宣示主张,对内指导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国家安全战略编制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的网络安全规划;国务院和各地政府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促进行业发展。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其数据的保护。国家对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推进网络安全技术的标准化。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网络技术标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运营网络或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营。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从标准体系建设、网络建设、运营,再具体到产品服务,推进网络安全技术的标准化。
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经被收集者同意,并负有保密责任。公民发现网络运营者违规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删除。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不得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对履职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等。
网络安全制度的构建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进行,形成保障网络安全的合力,从根本上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国家的安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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