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晓飞)汽车销售经理刘某为宣传品牌,将新车交给了">新浪网汽车频道的编辑张某试驾,可之后车子便一去不复返,而在网上该车的违章记录却不断增加。在多次催还汽车未果后,刘经理只得将张某告上法庭。
今天上午,该起纠纷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2008年7月19日,身为汽车销售经理的刘某为宣传店内刚上市的新车,将自己的一辆青年莲花竞速轿车借给了新浪网汽车频道的编辑张某,两人约定试驾期为1年,张某其间要在新浪网上登出试驾体验。
刘经理说,车子被拖欠期间,他一直在网上查询该车是否出现违章信息,不料竟不止一次。
今天开庭,原被告当事人都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据悉,张某现已离开新浪汽车频道。其3名旧同事今出庭作证。被告代理人认为,借车不应算个人行为。
张某一方证人称,通常媒体试驾新车,都不会盖单位的公章,所以一般会委托编辑个人出面。借车应不是张某个人行为。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
时间: 2024-09-27 17: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