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兑现股改承诺,上交所20日对ST方源前实际控制人及前董事长麦校勋、公司前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前股东及前董事许志榕进行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麦校勋、许志榕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东莞勋达公司及许志榕在ST方源股改方案中承诺:ST方源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2008年、2009年两年累计归属于ST方源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东莞勋达公司和许志榕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ST方源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 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ST方源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2亿元。2008年、2009年两年累计归属于ST方源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7亿元,两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为5.27亿元。东莞勋达公司和许志榕应在ST方源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5.27亿元,以履行其股改承诺。2010年4月30日,ST方源披露2009年年度报告,但截至2010年7月16日,相关义务人尚未履行现金补差的股改承诺。
时间: 2024-10-22 05: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