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601628)公告,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之未经审计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1,260亿元。 根据公司此前公告,公司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期间之未经审计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1,280亿元。 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0日期间之未经审计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1,040亿元。 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财政部新颁布的中国公认《企业会计准则》。该会计准则规定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公司绝大多数保险产品都属于保险合同,确认为保费收入。(王锦)
时间: 2024-10-22 12: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