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摄影
沈志明
莫言作品书影(上海文艺出版社)雷达
2012年10月11日晚,瑞典文学院揭晓,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由">中国作家莫言获得。本刊特约著名评论家雷达先生为此撰文,文章对莫言的创作及作品作出了较为整体的关照与把握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根本原因是他创作中可贵的独创性,以及他作品中独特的农村经验与中国心情。他的获奖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孤立的。他的获奖,既是对他个人突出成就的褒扬,同时意味着世界对中国当代文学的肯定。毫无疑问,这是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莫言的创作丰赡,仅长篇小说就有十一部之多,而被他称为“三匹马,长中短,拉着我,一齐走”的中短篇小说部分,同样新意迭出,变化多端,若再加上他的散文和戏剧,真是难以细数。于是在这里,我不打算陷入对一部部作品的介绍和评价,我想从整体感受出发,从审美意识幻变的角度出发,试着描述:莫言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
一,红高粱系列小说与我国以往战争题材作品面目迥异,它虽也是一种历史真实,却是一种陌生而异样的、处处留着主体猛烈燃烧过的印痕,布满奇思狂想的历史真实。
据说得之于“一个梦境”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以黑孩的超现实的感觉和超强的意志力震惊了文坛,莫言遂一夜成名。然而,由中篇发展为长篇的《红高粱家族》毕竟是莫言最具代表性和象征意义的作品。这个象征性可能会伴随他的一生。谁都看得出来,红高粱系列小说与我国以往战争题材作品面目迥异,它虽也是一种历史真实,却是一种陌生而异样的、处处留着主体猛烈燃烧过的印痕,布满奇思狂想的历史真实。
就它的情节构架和人物实体而言,也未必多么奇特,其中仍有我们惯见的血流盈野,战火冲天,仇恨与爱欲交织的喘息,兽性与人性扭搏的嘶叫。然而,它奇异的魅惑力在于,我们被作者拉进了历史的腹心,置身于一个把视、听、触、嗅、味打通了的生气四溢的世界,理性的神经仿佛突然失灵了,我们大口呼吸着高粱地里弥漫的腥甜气息,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神秘体验和融身于历史的“浑一”状态。于是,我们再也不能说只是观赏了一幅多么悲壮的历史画卷,而只能说置身于一种有呼吸有灵性的神秘氛围之中。所以,其深刻的根源乃在于作家主体把握历史的思维方式之奇特、之突兀:莫言以他富于独创性的灵动之手,翻开了我国当代战争文学簇新的一页他把历史主观化、心灵化、意象化了。作品在传统的骨架上生长出强烈的反传统的叛逆精神;把探索历史的灵魂与探索中国农民的灵魂紧紧结合起来;于是红高粱成为千万生命的化身,千万生命又是红高粱的外显,它让人体验那天地之间生生不息的生命律动,并在对“杂种高粱”的批判里看得更加分明。
更为难得的是,作品体现出一种狂放不羁的书写的自由感。这与小说首创了“我爷爷”“我奶奶”及“我”相混搭的新颖的人称和叙述有很大关系,同时也与作者善于打通甚至“穿越”历史有关。于是,面对此作,我曾发出过感叹:历史有没有呼吸、有没有体温、有没有灵魂?历史是一堆渐渐冷却的死物,还是一群活生生的灵物?它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而终结,还是依然流注和绵延在当代人的心头?它是抽象的教义或者枯燥语言堆积的结论,还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灵温热着、吸纳着、因而不断变幻着、更新着的形象?人和历史到底是什么关系?人是外来的观摩者、虔诚的膜拜者、神色鄙夷的第三者,抑或本身就是历史中的一个角色?历史和现实又是什么关系?是隔着时空的遥望,还是无法切割的联结?昨天与今天,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承继”,还是精神上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发现,在这部作品里,到处都有作者叛逆笔墨的突显,到处都能看到作者与我们久经熏陶而习惯了的审美方式的抵牾。例如,我们是个讲究“容隐”和“尊卑”的古国,莫言却不顾“容隐”之德,放开笔墨写“爷爷”与“奶奶”的“野合”,又不顾忌尊卑观念,用放肆的眼光看“奶奶”;我们的历史教义和多年来的惯例所描述的农民武装的发展图式是:在党的教育下由自在走向自觉,但余占鳌这个匪气十足,放纵不羁的游击司令却偏偏不肯就范于这种图式,走着完全不同的道路;我们惯于从政治角度和阶级分析的方法来圈定农民的性格面貌,但莫言却把他们从“拔高”的位置“降级”到本色的状态,写出他们的无组织、无思想准备、混乱、冲动而又盲目,写出自发的民族意识和复仇情绪,写出“美丽与丑陋”的奇妙扭合。每个人物都不再受某种“观念”的挟制,全都在灵与肉、生与死、本能与道德的大撞击、大冲突中辗转挣扎、奋斗奔突;再如,我们的审美传统讲求中和与适度,切忌血淋淋的场面和惨绝人寰的兽行入诗入文,以免玷污文学殿堂,然而莫言却毫不留情地撕开“恶”的帷幕。看吧,惨不忍睹的活剥人皮,禽兽般的蹂躏妇女,狗嘴的咂吧声,尸体的撕裂声,全都墨痕斑斑,怵目惊心……正是传统外壳里裹藏的极端的反叛精神,使它成为一部“奇书”。他的这些要素,几乎贯穿此后他二十多年的写作,虽有更加汪洋恣肆的新作,更加光怪陆离的奇幻变形,但总体上离不开这块审美奠基石。
二,他要高举起“高密东北乡”这面大旗,把这片土地上的河流,村庄,痴男怨女,地痞流氓,英雄好汉,统统写出,创建一个“文学共和国”。他要做这个“共和国”的国王,主宰一切。
没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观念爆炸,就没有莫言;没有作为农民之子,有过近二十年乡土178.html">生活经历和当兵经历,也就没有莫言;但同样,没有莫言作为天才作家的异秉,更不会有莫言及其作品。莫言偶然看到李文俊翻译的 《喧哗与骚动》,看其两万字的序,兴奋得跳了起来,他说他要高举起“高密东北乡”这面大旗,把这片土地上的河流,村庄,痴男怨女,地痞流氓,英雄好汉,统统写出,创建一个“文学共和国”。他要做这个“共和国”的国王,主宰一切。于是,东方一片狭小的乡土“高密东北乡”,成了“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成了集结着反抗、冒险、复仇、情欲的一片传奇味儿十足的土地。
不过,有必要弄清,莫言笔下的“高密东北乡”,作为“原乡”,既是一种实存,更是一种臆造物,既是创作的驱动地,更是作家精神理想的发酵地。曾有过报道,不少人跑到高密县去寻找东北乡,寻找高粱地,大失所望而返。可见,它不是自然地理,而是一个文学地理学的概念。作家既视之为源泉,同时又不断赋予它新的含义。从这片原乡升腾而起的关键词应该是:民间,生命力,图腾,自然力,狂想,暴力,祖先,历史,血痕,等等。莫言的所有灵感似乎都来自于乡土,但他只是从乡土出发,而不是拘泥于乡土的精细写实和原貌复制。其笔下的乡土是野性的,梦幻的,恣肆的,血腥的,超验的,一句话,是形而下与形而上的结合,因而,它们其实是超越乡土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一直认为,莫言并不是一个通常意义上的“乡土作家”,也不是什么“文化寻根作家”。
现在人们很强调莫言对西方和拉美文学的学习、借鉴,有人称他为“中国的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的授奖词也说,莫言很好地将魔幻现实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结合在一起,包括我上面引述的莫言对李文俊译本的反应,似乎都在说明,莫言受外来审美元素的影响很重,这甚至是他获奖的重要理由之一。事实上,莫言既善于吸收外来文学精华,更注重从中国传统的审美方式,中国民间的文化形态汲取营养。多年来学习魔幻,荒诞,变形,意识流之类的作者太多了,有的人还学到可以乱真,但能长成参天大树者,又有几人?到头来都跳不出形式外壳和自我重复。问题就在于能否化为自己的血肉,为我所用,在于有无内在的根因。
当然,在莫言身上,确也存在过先锋性与本土性、实验性与民族化的相互碰撞、激荡,交融,且时有侧重,但最终,莫言走的是以民族化,本土化,民间化,以继承与转化中国审美传统为根本的创作路线。 《丰乳肥臀》虽采取家族小说框架,但那时仍是《红高粱家族》精神的延续,透过上官鲁氏一生及其七女一子之浮沉,讴歌了母性之宽厚博大,生命之生生不已。狂欢化贯彻了整个作品。这个时期,莫言偏重于学习拉美文学,或者说,他沉醉于天马行空,波诡云谲的想象、构思与笔墨。 《十三步》里的魔幻气息很重,《酒国》里的“红烧婴儿”让人想起拉美文学《总统先生》中侍者端上来的盘子里是人头,还有眼镜蛇攀缘楼梯之奇幻情景,而在《球形闪电》《爆炸》《金发婴儿》《欢乐》《红蝗》等作品中,总觉得感觉之爆炸,话语之膨胀,有时失去了分寸和节制。此时,莫言的创作出现了某种徘徊与停滞,多是红高粱话语方式的化身,既密集又有单一之感。
三,莫言是一个骨子里浸透了农民精神和道德的作家,他很难到农民之外去寻觅他所向往的理想精神,这可以说是他至今未必意识到的潜在危机,但也是他不断成功的坚实根由。
就在这前后,莫言意识到过于贴近先锋有失去自我的危险,他把马尔克斯比作“火炉”,他要保持距离,免得被“烤化”,他倡言要向民间文化探迹寻踪。我以为,他的突围是从《檀香刑》开始的。大概不会有人想到,小说主人公是大清刑部的“第一刽子手”,不会想到写义和团会从这样角度切入,不会想到它的语言是如此韵白间杂,琅琅上口,回到猫腔的戏剧化。整个构思,大约只有“鬼才”才想得出。它与正史相去甚远,但你不能不承认,它深触了“吃人的筵宴”,它独创性地指向了中国式的“让人忍受最大痛苦再死去”的刽子手文化。我在大力肯定中曾有过一点批评,我认为,《檀香刑》在某种意义上是写生与死的极端情境,它对死亡、酷刑、虐杀、屠戮的极致化呈露,无疑增加或丰富了人类审美经验的复杂性,比之拉奥孔惨烈多了。但是,写着写着,小说似乎陷入了对“杀人艺术”的赏玩之中,陶醉在自己布置的千刀万剐的酷刑天地中,在施虐与受虐的快感中无法自拔,情不自禁地为暴力的登峰造极而喝彩。刽子手的戾气和酷刑的血气,使读者觳觫。作为演示刽子手文化,作者成功了,作为人的文学,又不能不说寒气袭人。
在我看来,沿着这一路线,获得更大成功的当属《生死疲劳》。它在美学上达到的高度令人赞叹。小说面对的是建国以来五十年中国农村的政治运动、历史变迁和农民的命运起伏,跨度大,评价难,若用常规写法几乎无法处理。但莫言出奇制胜,他借用佛教的六道轮回之说,让亡灵与生人,活人与畜牲,让地主、农民、干部,同处在一个生死场上。如果《檀香刑》不免显得过于离奇,那么《生死疲劳》就是一部中国农民回归土地的深刻反思之作,主题宏大、深邃,有深厚的社会历史内涵,表现形式奇特而智慧。西门闹变为驴,猪,狗、牛、马、猴等畜类的过程,并非猎奇,玄虚,玩形式花样,人性与动物性的转换十分自然。不妨随便摘一小段:“我看到你的爹蓝脸和你的娘迎春在炕上颠鸾倒凤时,我,西门闹,眼见着自己的长工和自己的二姨太搞在一起,痛苦地用脑袋碰撞驴棚的栅门,痛苦地用牙齿啃咬草料笸箩的边缘,但笸箩里新炒的黑豆搅拌着铡碎的谷草进入我的口腔,使我不由自主地咀嚼和吞咽,在咀嚼中,在吞咽中又使我体验到了一种纯驴的欢乐”,这不是辛酸之至吗?小说的民族化审美观的努力不止是采用了章回体,成就了中国式的荒诞与魔幻,更重要的是语言返璞归真,平易畅达,朴实简洁,有古典小说风。在我看来,莫言并无通过此作要重新评价土改,人民公社历史功过的意思,他要突出表达的是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人的尊严的重要。
有人认为,《蛙》不是莫言最优秀的作品。就看怎么看了。《蛙》表现了莫言关心政治,关注重大社会政治问题的一面,涉及到政策又超越政策,上升到生命的尊严和人类的大爱上,表现了生的权利与暂时不得不在生育上有所遏制之间的悲剧性冲突。小说是以给国际友人的五封信来结构的。很久以来,莫言的小说里就有潜在的国际读者和全球话语元素,《蛙》也不例外。在语词的绚烂上,当年天马行空的莫言似乎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一派平实的白描,是一脉现实主义的内敛与深邃。
莫言外显的东西是想象力,魔幻性,超现实,新异感觉,这使得有人认为,莫言的创作感性淹没了理性,外在的形式因素太重了,因而他不是一个具有深刻思想追求的作家。或者说,他的思想性比较薄弱。这种看法对吗?
显然,这种看法十分皮相,完全站不住脚,看一个作家深刻还是肤浅,首先要看他有无强烈的主体性。主体意识才是作品价值的立法者,莫言是一个骨子里浸透了农民精神和道德的作家,他很难到农民之外去寻觅他所向往的理想精神,这可以说是他至今未必意识到的潜在危机,但也是他不断成功的坚实根由。他的作品贯穿着尊重人,肯定人,赞扬大写的人的精神,贯串着强烈的叛逆性和颠覆性,他笔下的农民主人公,大多不是逆来顺受,忍辱负重的可怜人,而是反抗者,比如,具有超人意志力的黑孩,余占鳌式的“纯种红高粱”,以及戴凤莲,上官鲁氏,蓝脸,姑姑等等。第二点,我认为,莫言是一位具有中国式的酒神精神的作家。这是我多年来的看法。这不仅因为,他的作品写酒之处实在太多了,更是因为,他的人物所体现的勇气与激情,是与冷静睿智、凝神观照的“日神精神”相对峙的“酣饮高歌狂舞”的“行动的象征”。第三,莫言具有超人的艺术感觉与恣肆的语言风格,令人耳目一新。单就感觉看,这不是怪诞、猎奇,应该看作是文学对人的理解和表现的一种拓展。马克思就说过:“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它不但是感性的,同时还有理性的积淀。第四点,莫言的被称为暴力美学的艺术精神。没有这一点就不成其为莫言,但问题复杂,究竟应该怎样理解,只能到另外的专文里去讨论。
四,莫言的获奖不是偶然的,也不是孤立的
莫言就是这样一位具有主体性,创新性,民间性,叛逆性的作家。不管有多少原因,在我看来,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根本原因还是他创作中的可贵的独创性,以及他作品中独特的中国经验与中国心情。他的获奖不是偶然的,如果没有近三十年中国改革开放的文化土壤、没有融入世界的交流互动的文学环境,还像以前那样禁锢和封闭,不可能获奖;他的获奖也不是孤立的,如果没有一个优秀的勇于借鉴探索,刻苦勤奋的中国作家的群体,显示出了某种新高度和平均数,也不可能获奖。他的获奖,既是对他个人突出成就的褒扬,同时意味着世界对中国当代文学的肯定。毫无疑问,这是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个标志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