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传闻iTunes音乐商店与除EMI以外的另三大唱片公司谈判取消DRM遇到一系列问题:其中华纳要求歌曲单价能做调整,部分热门单曲可以设定高于0.99美元的单价;Sony&BMG要求iTunes采用代理模式,能让他们有完全自主的控制权,而iTunes则只是代理分发给消费者;环球则要求在歌曲上增加数字水印。三大唱片公司均要求iTunes先接受他们的这些条件,再行商谈DRM取消问题。
我认为在歌曲单价方面,iTunes在iPhone的Application销售上采用开发者自行定价的模式,也开始尝试与一些音乐家/唱片公司合作发布歌手的应用程序,可以称得上真正的数字化音乐专辑。所以未来iTunes可能更希望唱片公司为音乐家推出这种数字化音乐专辑去自行调整价格,而不是去改变目前的单曲价格体系。代理模式显然没太大可能性。水印倒是有可能被采纳,之前iTunes销售的无DRM歌曲文件中也嵌有用户的账号信息,只是对于用户来说是否会认为触及隐私以及会否造成负面影响就不好说了。
这事也反映了唱片公司在数字音乐的变革阶段失去的不仅仅是高额的唱片收入回报,更可怕的是他们正在丧失他们的议价能力。这主要也跟数字音乐的市场格局有关,在互联网音乐市场,iTunes以近20亿的年单曲销量垄断着市场,无线音乐市场的电信运营商们虽然没那么强势,也都不是省油的灯。再说国内吧,在数字音乐商店刚起步的阶段,唱片公司提出的要求不仅仅是高额的版权保底费用,还严格控制数字音乐商店的歌曲售价。而现在面对占据着70%以上数字音乐市场的中国移动,唱片公司几乎完全丧失了议价的能力,唯有依循中移动的游戏规则。
唱片公司目前也唯有通过扶植一些企业,去改变目前的市场格局,争得更多的控制权。Amazon的数字音乐商店当属于此列,只不过要改变也不是短期可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