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熊焱)财政部昨天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09年凭证式(三期)国债,本期国债发行总额500亿元,其中3年期400亿元,票面年利率3.73%;5年期100亿元,票面年利率4.00%。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发行期为6月15至6月30日。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此外,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 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龋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
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时间: 2024-10-23 20: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