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称被拖欠加班费数万元,因而对公司不满,北京红孩子互联科技有限公司">IT运维部经理马某利用工作之便,三次通过公司网络服务器破坏公司网站。昨天,马某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36岁的马某大学文化,原是北京红孩子互联科技有限公司IT运维部经理。据马某供述说,事发前,公司职员纷纷离职,工作都交到他手上,工作量大而且不给他加工资。其中最主要的矛盾就是不给他加班费,每年大概有两个月的加班时间,按照规定四年应该给他加班费七八万元。但他跟公司谈了很多次,公司也不给答复,因此对公司领导很不满。与此同时,一名同事栗鹏刚来公司不久,也当上了公司的运维部经理,和打拼多年的他是同一级别,而且公司最近把一个重要的项目交给了栗鹏,他心里非常不服气,便想到用同事的名字恶搞一下。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10月21日至27日,马某在北京红孩子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内,为发泄对公司不满,利用其工作便利与职务权限,三次通过公司网络服务器破坏公司的生产经营。2011年10月21日下午,被告人马某在办公室内,盗用同事王某的用户名登录公司服务器后台系统,在公司网站多处页面标题上修改、添加“我栗鹏工资11000呢”、“栗鹏应该做CTO”、“栗鹏应该做总监”等字体,至当天18点40分网站页面方恢复正常。公司通过后台查询,找到了马某,扣下了马某的笔记本电脑。
2011年10月26日下午,马某又利用自己的职务权限登录公司网站呼叫中心系统,将软电话功能关闭,致使公司客服与该网站客户的联系运行异常长达29小时,造成天津红孩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沈阳分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349.17元(已鉴定)。同年10月27日中午,马某再次利用职务权限,登录公司网站后台系统,将核心交换机上的SAP系统所使用的路由表删除,导致天津红孩子商贸有限公司所属的上海、沈阳、成都、武汉四家分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打包、分拣、发货等送货工作,故障持续时间长达16小时。
法庭上,马某对检方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其辩护人称,马某属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悔罪表现;现在其家属愿意进行补偿;同时被害单位也具有一定过错,请法庭考虑从轻判处。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