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的是互联网金融告别“三无”时代,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正式进入了“监管”时代。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进行了明确规定。
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发布文件规范、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据了解,2013年以来,国内的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从“宝宝大战”到第三方支付受限,从虚拟信用卡叫停到众筹崛起,从刷脸支付到互联网银行,互联网金融急剧颠覆传统金融模式,迅速占据并逐渐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统计,2014年年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突破10万亿元。此外,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在“互联网+”的劲风之下,国内的P2P平台总量日益刷新,几乎迎来了行业的集体狂欢。
来自网贷之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中国P2P网贷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上升至2028家,相对2014年年底增加了28.76%。
但由于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存有“无门槛、无规则、无监管”的先天缺陷,也暴露出了十分棘手的风险隐患,一些公司倒闭、跑路的事件也不断出现,更有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负责人因涉嫌非法集资而被判刑,投资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然而,伴随着顶层设计的落地,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一直处在灰色地带、尚无标准可循的尴尬,都将成为过去。
根据《指导意见》规定,对于互联网监管将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同时在监管职责方面,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即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P2P平台大洗牌即将开始
根据相关时间表透露,《指导意见》的具体细则将于年底对外发布。对此,业内人士普遍乐观。
投金所总经理王贤表示,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指导意见》让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状态的互联网金融有了“家规”,这在正名互联网金融主体的同时,也让其彻底告别“三无”的草莽时代,势必激活互联网金融这一池水。
来自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6.49亿人,而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就达到3.04亿。
这意味着,在互联网金融开启监管元年之后,千千万万的“宝粉”“基民”和P2P投贷人,都将在新的游戏规则中迎来新机遇。
对此,王贤表示,由于互联网金融“大撒把”奔走了太长时间,在等待《指导意见》具体细则出炉期间,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平台将进入十分惨烈的行业“洗牌”模式。
据介绍,按照《指导意见》,包括个体网络借贷(P2P)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今后将由银监会负责监管。同时,《指导意见》厘清了个体网络借贷(P2P)的性质与功能,即P2P机构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信息中介服务,不得提供以第三方担保、备付金制度和资金托管为代表的增信业务,不得私设资金池。
这意味着,过往部分P2P平台打着信息中介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的乱象,将会得到遏制,一些不符合监管要求、自融自保,以及资金池操作的企业,可能被清除出市场。
对此,王贤表示,这并不是什么坏事,互联网金融在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将促使更多正规公司价值进一步凸显并能够稳健、长期健康发展。
事实上,作为互联网金融最活跃的板块,P2P也一直身处在行业的“风暴眼”之中,统计数据显示,仅在今年6月出现问题的P2P平台就达125家,创历史新高。
作者:李世顶
来源:IT168
原文标题:互联网金融告别“三无”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