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委会:网购五条免责条款无效

一旦网购物品发生质量问题,找网站索赔是难上难,他们会搬出各种免责条款做挡箭牌。我们来看看消委会有哪些建议。  深圳读本记者朱倩报道 昨日,深圳市消委会专门针对网络购物领域格式合同条款进行点评。根据《合同法》第40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再牛”也是无效的。  五条无效免责条款  1.本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要告知用户的权利。本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2.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  3.××网的全部责任,不论是合同、保证、侵权(包括过失)项下的还是其它的责任,均不超过您所购买的与该索赔有关商品价值额。  4.我们并不保证产品说明或××网网站上的其他内容是准确的、完整的、可靠的、最新的或无错误的。如果××网提供的产品本身并非如说明所说,您唯一的救济是将该未经使用过的产品退还我们。  5.用户应该对以该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

时间: 2024-10-13 00:04:57

深圳消委会:网购五条免责条款无效的相关文章

深圳消委会提示:团购消费“六注意”

南都讯 记者文婷 通讯员胡蓉 今天你团了没,当团购已经慢慢成为一种消费习惯时,你可注意到消费陷阱已经张开血盆大口.深圳消委会前日发布互联网团购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团购. 消委会提醒,在团购消费时,有六大注意事项.一是要充分了解团购网站的权责及消费保障.尤其是私隐政策.免责声明.联络方式及退款安排等.二是选择信誉.口碑好的团购网站.三是支付方式不要选择"即时到账".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实时到账方式,因为这种方式第三方不负责监管,风险极大,建议选择货到后由第三方监管划转或货到后由消费者

淘宝网报告显示深圳人网购消费额全国第三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 陈姝)记者昨日获悉,淘宝网发布的<2009-2010年度中国网购热门城市报告>显示,深圳以年网购消费金额占比3.23%排名全国第三,但深圳 卖家的销售额已占淘宝年总量的9.12%,仅次于上海,深圳已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全国性核心零售城市之一. 手机销售额 半数落入深圳卖家口袋 此份报告涉及时间跨度为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5月1日.报告显示,中国网购消费力排名前3位的沪京深成交金额分别为174.2亿元.112.5亿元和64.8亿元. 淘宝相关负责人分析指,深圳的网购

深圳消委会怒斥网购霸王条款或公布网站名单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玮)"如果网购合同里出现'本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告知用户的权利',就是霸王条款."昨日,深圳市消委会专门针对网购领域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消费者公布了最为普遍的五条网购"霸王条款".这些条款均是网站单方面制定,即便消费者点击时同意了合同内容,但仍然属于无效合同. 市消委会刘凤菊副主任介绍,随着网络购物成时尚新宠,投诉量也随之激增.去年深圳互联网投诉共416宗,占投诉总量的5.61%.其中,网上购物投诉141宗,占互联网投诉

深圳网购消费力全国第三

南方日报讯(记者/马芳)网络零售商淘宝网9日正式发布<2009-2010年度中国网购热门城市报告>显示,深圳名列中国网购消费力十大城市第三位,分别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排名第五位,同时深圳网店 卖家的成交金额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上海. 此报告涉及时间跨度为一年,即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5月1日,深圳在此时间段网购成交金额达64.8亿元,分别仅次于北京.上海的174.2亿元.112.5亿元,占全国网购成交价金额的3.23%.同时,深圳网店卖家的成交金额占全国的9.12%,仅次于上海的12

网购“万能钥匙”走错路

听说在网上能买到"万能钥匙",还包教会使用,90后小罗连忙尝试了一把,想借此发点财,没想到初次作案就被逮个正着.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将小罗依法提起公诉. 网购"万能钥匙",半月自学"成才" 小罗住在武汉市江夏区,父母均在广东打工,他高中毕业后没找到工作,爷爷奶奶也不管他.没钱的日子不好过,听说网上可以买到"万能钥匙",小罗便动了心思.他先在网上输入"万能钥匙"四个关键字,一下出现了大量卖锁

费者通过网购买到货不对板问题

消费者通过网购买到货不对板.或因一时冲动买下的商品将可在三十天内无条件退换.这句只会在商家促销才会出现的广告词如今却成为了网购制度性的规定. 16日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正式进入第二次修改程序,最新修订稿上明确规定:"非固定场所的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三十日内退回商品,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30天退回"受到消费者的欢迎自然是常理之中,而商家质疑条例对消费者的倾向性太明显,显而易见,这项条例过于偏袒消费者,造成了一种买卖双方

网购纠纷催生实名制

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近日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争议最大的一条莫过于"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需办理工商登记."有业内人士表示,实名制可以规范和促进市场健康的发展.但也有卖家认为实名制后他们可能会因为成本因素,而被迫退出市场. 网购纠纷催生实名制 据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的数据,深圳有430多万网民,其中参与网购的高达111 .9万.同时,消费能力较高,超过6成人每月网购消费100-500元,逾

关于深圳发展电子商务的几个“奇思妙想”

深圳市政府已经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小组,研究如何大力发展深圳电子商务,本人也多次被邀请,参加深圳政府举办的各类电子商务研讨会.由许宗衡市长牵头的大力发展深圳电子商务研究小组,接下来将会有极大动作,有超越杭州成为中国电子商务之都的野心.但政府如何主导扶持与发展电子商务,还处在调研阶段. 我对深圳电子商务现状的梳理: 深圳的电子商务企业普遍偏小,深圳比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包括: 深圳排名第一电子商务企业为拍拍网,为C2C. 深圳排名第一的B2C为走秀网 深圳叫得出名字的B2B除了环球资源,那个稍微有点起

网购30天“后悔权”条例偏袒消费者?

CFP供图 因为"一时冲动"网购到不合心意的东西,或者收到货之后发现"货不对板"怎么办?以后这个问题不用担心了,因为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了消费者30天的"后悔权".据<扬子晚报>的消息,已颁布了16年的<消法>正式进入第二次修改程序,最新修订稿上明确规定:"非固定场所的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三十日内退回商品,并不承担任何费用."对此,有商家质疑条例对消费者的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