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互联网市场上风波不断,从去年的3Q大战,到后来的“小三”大战,再到正如火如荼进行的3B大战,战场从企业间的口水战到论坛、微博内的“对骂”再到法庭对决,沸沸扬扬、风风火火,让用户、读者与网民看热闹的同时,又有些无所适从。企业间的竞争究竟是通过立法来约定底线,还是通过行业自律来达到平衡,或者是让市场来做最终决断?中国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究竟适用于“天空法则”还是“丛林法则”?哪种竞争方式最有利于鼓励创新与进步,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从而让互联网用户最终得益?
2012年9月20日,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CCF YOCSEF)以“互联网企业竞争是‘丛林’还是‘蓝天’?”为主题举办特别论坛,邀请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吕本富教授、北京淘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YOCSEF荣誉委员曲晓东为特邀讲者。本次论坛由CCF YOCSEF主席袁晓如、CCF YOCSEF副主席胡雷钧及CCF YOCSEF AC委员宋乐永共同主持,CCF副秘书长刘雨、CCF YOCSEF学术委员会委员陈文光、荣誉委员张云泉等来自学术界、工业界、媒体界的数十名专业人士参加此次论坛。
Robots协议应当遵守
“3B大战”的焦点是百度指责奇虎360违背Robots协议这一搜索引擎的国际通用规则。现在3B大战的最大争议就是robots协议如何使用,奇虎360不认为这是一个强制规则。姜奇平在发言中指出,3B大战凸显出行业规则的重要性。“不遵守规则会引发行业恶性竞争,破坏行业秩序,影响产业发展;遵守行业规则,则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
姜奇平认为,假如我们支持“Robots协议不是一个规则,可以不遵守”的观点,就会出现一方不遵守,多方都可以不遵守的情况。如果发展到这一步,会引起国际纠纷,因为谷歌会觉得吃亏,势必引起中美贸易战,甚至导致更严重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信息安全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中,奇虎360和百度都是参与内容制定的企业成员。姜奇平认为,如果把 Robots协议推翻,就违反了该制度当中的基本原则,参与制定制度的企业自身就不遵守共同制定的制度,这样的先例肯定对行业发展不利。而且,不遵守 robots协议还很有可能会侵犯到知识产权等有关法律。
姜奇平进一步补充说:“如果说Robots协议没有强制力,可以考虑在Robots协议之外,根据产业达成的共识或者企业和议来共同制定有约束力的游戏规则,企业共同遵守,非歧视地实施,这样才能做到公平。”
互联网企业垄断认定应慎行
“3B大战”中的另一焦点是奇虎360认为百度涉嫌垄断搜索引擎,诉求是“打破垄断”。姜奇平认为,在传统商业模式下,国家反垄断法规定超过市场规模50%就算是垄断,但如果以这一标准来套用到互联网行业,中国凡是成规模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全会被定性为垄断。“
互联网公司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中判断垄断的原则不能完全适用于互联网行业,对互联网公司不能只考虑平台的市场份额,还要考虑基于这个平台的增值业务。”
持同样观点的曲晓东表示,垄断本身不是错,利用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才是错。垄断在互联网的各个领域都普遍存在。搜索领域是百度,在安全领域则是奇虎360,在电子商务领域是阿里巴巴,微博领域可能是新浪等等。利用垄断地位,与竞争对手进行不公平竞争,这是我们要反对的问题核心。
曲晓东认为,不必从道德上定义指责谁高谁低谁对谁错。“企业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核心问题还是行业规则不够清楚明了。”
互联网行业规则应加快制定
中国互联网近年来“大战”频发,与国内互联网行业规则落后于行业整体发展密切相关。与会专家呼吁要尽快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行业规则,直至立法。
吕本富在演讲中指出,现在全球有20亿网民,中国承载了1000多亿元产值,还不包括传统企业的过境流量,现在再说互联网是一个自由领域就不太合适了,互联网必须有自己的规则。吕本富提出了互联网行业的两条“元规则”:第一,要看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任何一个协议,任何一个做法,违背产业健康发展的原则肯定是错的,第二是要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利益。“要对行业元规则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之上发展自律体系。”
如果企业自律不行,行业协会要制定有他律效果的行业规章,用他律方式进行规范。实在不行再考虑政府介入,通过法律解决。即使是他律的效果可以达到,政府也要加快制定政策法规的步伐,
就 3B大战事件本身来说,姜奇平认为3B大战要遵循明确归置的原则,“首先,要运用好现有政策法规。如知识产权法律、尤其是《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其次,行业协会可针对搜索引擎制订具有他律效果的行业规章。第三,政府制订政策法规时,站在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和个人信息开发和保护全局高度,将部分行业规则内容纳入具有强制力的条款中,并加强监管。”
在此次特别论坛上,参会嘉宾都阐述了对事件的看法和由此引发的深入思考。
下面撷取部分现场的精彩观点:
吕本富:互联网规则大体上分为三类,第一,公权力的边界在哪里,互联网要不要设国家边界?政府的权利需要干预哪些领域?第二,竞争对手的边界在哪里?第三,平台和用户之间的边界在哪里?
姜奇平:大数据兴起会涉及隐私问题,建议把原始数据和数据加工分开,原始数据采取相应更严格的保护,并设置资质准入,对数据加工则充分放开,真正到商用时读不到原始数据。现在很多问题都是直接读取原始数据,这样对企业和个人的伤害都很大。
胡雷钧(浪潮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互联网是一个大产业,是一个社会公众服务,每个人都在用,因此产业革命是一定要发生的。但是在产业革命的过程中,行业参与者必须守好当前的位置,为未来发展积累资源,让自己在不被过度创新消耗掉之前,就完成自我革命,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的选择。
宋乐永(中关村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奇虎360搜索要实现业务发展,必须从用户体验要彻底超过百度,这不能单纯靠控制用户入口来解决。安全软件可以花钱买到技术,而搜索的核心技术专利却掌握在几家企业手中,花钱也买不到,要有超越,就必须要自己掌握核心搜索技术,要靠长期投入,这不是仅仅靠改变商业原则就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