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3日讯 日前,厦门保监局连续下发三份对平安人寿厦门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皆因对虚假、不实产品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每人被予以警告,并各罚款2万元。 厦门保监局表示,该分公司存在虚假、不实产品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兰光泉,时任厦门分公司区域拓展部经理;陈宏伟,时任厦门分公司销售经理;廖晓兰,时任厦门分公司销售企划部经理。以上三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厦门保监局做出警告并每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时间: 2024-09-20 1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