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制定了《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审计署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以下简称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财预〔2000〕12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为保证地方审计机关完成审计署统一组织或者授权审计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审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审计人员培训以及缓解中西部地区基层审计机关经费困难等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 第三条 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坚持统一管理、专项申请、逐年核定、专款专用的原则。 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各省)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提出专项经费申请,中央财政审核下达。专项经费一经下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者抵顶地方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审计工作经费。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财政部是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审计署制定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二)会同审计署审核各省上报的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申请; (三)按照因素法审核下达审计专项补助经费; (四)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审计署协助财政部分配和管理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核地方审计机关承担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或者授权审计项目的项目数量,并提供相关因素; (二)会同财政部对各省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省财政部门负责本省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审核、申请、划拨和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有关规定,会同审计机关制定本地区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细则; (二)会同审计机关审核本地区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预算,并向财政部提出预算申请; (三)负责本地区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划拨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各省审计机关具体负责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并监督下级审计机关做好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补助经费使用范围 第八条 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是: (一)审计署统一组织或者授权审计项目补助; (二)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审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补助; (三)中西部地区审计人员培训补助; (四)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困难补助。 第九条 审计署统一组织或者授权审计项目补助,是指对地方审计机关参与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或者授权审计项目(不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公证审计)所支付费用的专项补助。 第十条 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审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补助,是指对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信息资产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用的专项补助。 第十一条 中西部地区审计人员培训补助,是指对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开展业务培训所需费用的专项补助。 第十二条 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困难补助,是指对困难地区审计机关开展日常审计工作所需经费的专项补助。 第四章 经费分配方法 第十三条 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第十四条 审计署统一组织或者授权审计项目补助经费按照工作量、工作成本、工作实绩和其他因素进行分配。 (一)工作量因素,主要是指地方审计机关完成审计署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和授权审计项目所需的工作量,包括:项目数量、项目金额、审计人员人数、外聘专家人数和实际工作天数。 (二)工作成本因素,主要是指本地区差旅费标准以及当地物价水平。 (三)工作实绩因素,主要是指上年审计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包括:审计的质量和完成的时间等。 (四)其他因素,主要是指地方财力状况,上年度专款安排情况、专款到位率、专款使用效益等专款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十五条 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审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补助经费按照补助范围内审计机关数量、审计信息系统建设规模情况、物价、财力和其他因素进行分配。 (一)审计机关数量因素,主要是指地市级审计机关和区县级审计机关的数量。 (二)信息系统建设规模因素,主要是指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资产规模情况和运行维护支出情况。 (三)物价因素,主要是指当地的物价水平情况。 (四)财力因素,主要是指地方财力状况和人均财力状况。 (五)其他因素,主要是指上年度专款安排情况、专款到位率、专款使用效益等专款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十六条 中西部地区审计人员培训补助经费按照补助范围内审计机关人员情况、培训计划、物价、财力和其他因素进行分配。 (一)审计机关人员因素,主要是指审计机关数量和审计机关编制内实有人数等。 (二)培训计划因素,主要是指培训规模、人数、天数、聘请教师人数等。 (三)物价因素,主要是指当地的物价水平情况。 (四)财力因素,主要是指地方财力状况和人均财力状况。 (五)其他因素,主要是指上年度专款安排情况、专款到位率、专款使用效益等专款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十七条 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困难补助经费按照各地审计机关办公条件、人员、财力和其他因素进行分配。 (一)审计机关办公条件因素,主要是指县级审计机关办公楼建设使用情况、办公设备配置使用情况和交通工具配备使用情况等。 (二)审计机关人员因素,主要是指县级审计机关编制内实有人数等。 (三)财力因素,主要是指地方财力状况和人均财力状况。 (四)其他因素,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上年度专款安排情况、专款到位率、专款使用效益等专款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五章 经费的申报与下达 第十八条 各省财政部门根据对本地区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审核情况,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财政部报送申请报告,并抄送审计署。 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测算依据、经费的使用方向以及需由地方提供的相关因素和上年度专款使用情况的报告等。 第十九条 审计署对地方审计机关承担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或者授权审计项目的项目数量、信息资产情况、人员培训情况以及困难地区审计机关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于4月15日前将审核汇总结果报送财政部。 第二十条 财政部对审计署报送的审核汇总结果和各省上报的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预算审核确定后,于6月30日前通过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 第二十一条 各省财政部门接到财政部下达的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分配通知后,会同省级审计机关合理安排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支出,并于7月31日前拨付和下达。 第二十二条 各省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当年使用出现结转资金的,按照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章 经费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地方审计机关使用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必须接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各省财政部门对本地区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报送财政部和审计署。中央财政以此作为考核各省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安排下一年度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参考依据。对未按照规定报送使用情况的省份,暂缓下一年度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的安排和拨付。 第二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审计专项补助经费,以及截留、挤占、挪用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等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发布
时间: 2024-09-30 02:12:27
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发布的相关文章
中央财政确定公共交通成品油补助坐车出门更便宜
中广网北京2月9日消息(实习记者 谢晓怡)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5时48分报道,有媒体报道,从今年1月1日开始,中央财政将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成品油价格补助,并确定了补助比例,6月30日前拨付到受益对象. 交通部:公交出租将获中央财政油价补贴? 日前,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的两个<办法>(<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岛际和
中央财政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4亿
本报讯国家财政部昨日公布,为贯彻落实医改 意见和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中央财政下拨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4亿元.这标志着全体城乡居民免费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医改实施方案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资金全部由政府承担,建立稳定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至2011年提高到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对困难地区予以补助.2009年中央财政按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对西
中央财政下达城乡低保补助264亿元
城市低保补助138亿元,农村低保补助126亿元 本报北京7月20日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要求,财政部20日会同民政部下达了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64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38亿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126亿元.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此前中央财政已于去年底预拨了今年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76亿元.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2009年城乡低保补助资金540亿元,比2008年全年增长48.95%. 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各地要及时拨付资金,加强和规范资
中央财政筹划追加100亿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
专项补助的投向主要是用于中西部的建房补贴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保障性住房建设仍是房地产"二次调控"的着力点之一,但资金一直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大难题.财新记者获悉,中央财政拟于近日追加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金额约为100亿元. 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的人证实,此举是为了带动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积极性.专项补助的投向主要是用于中西部的建房补贴.据了解,这笔补贴的具体分配方案尚在讨论之中. 据住建部9月20日消息,截至目前,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完成投资4700亿
中央财政补助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财建[2009]3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加快发展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兴产业,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将以县为单位,实施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示范推广,引导农村住宅.农村中小学等公共建筑应用清洁.可再生能源.为指导开展示范推广工作,我们制定了<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
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就业资金420亿元
中新网6月3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措施. 会议认为,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增长,对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去年下半年以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包括扩大内需拉动就业.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政策扶持鼓励创业.加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等,还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困难群体等采取专门的促进就业措施.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就业资金420亿元,比去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中央财政支出2/3用于民生
"中央财政用于民生的开支,今年将会占到中央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左右."今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说. 谢旭人说:"今年我们对农业.水利.交通.环境.生态保护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方面支出有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地方政府作为收入统一进行安排,纳入预算,大部分也是用于民生方面的开支.这几个方面加起来,中央财政用于民生的开支,今年将会占到中央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左右.从全国来说,特别是基层财政,一般用于民生的开
中央财政预拨逾30亿元用于义务教育经费开支
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 韩洁 罗沙)记者12日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于日前向各地预拨2010年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转移支付资金31.66亿元,专项用于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开支,以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后的正常运转和免学杂费政策的及时落实. 财政部同时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要足额落实地方应承担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财务管理和收费监管,杜绝乱收费行为,切实把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中央财政新增105亿元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2010年11月18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在当年已下拨635.2亿元基础上,近日又新增105亿元,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新增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从2010年起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100元,即:东部地区年生均达到小学450元.初中650元,中西部地区年生均达到小学400元.初中600元.同时,为解决农村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