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600115)公告称,公司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公司以现金及资产出资共计23.8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5%。 根据公告,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6.62亿元,公司共出资23.8亿元,其中现金出资7亿元,以经评估的云南分公司与航空营运相关的净资产出资16.8亿元。云南省国资委以现金出资2.54亿元和昆明新机场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价10.28亿元出资,以上两项共计12.82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5%。 双方约定,在协议签订后,东方航空应在获得双方对评估、审计报告的书面认可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所有出资。云南省国资委首期缴纳1亿元的货币出资应于上述期限内与公司资产同步注入。云南省国资委剩余货币出资及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在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时间: 2024-09-23 0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