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社会高度关注的吴英集资诈骗案的结局再次成为悬疑。
无独有偶,江苏的顾春芳不久前被捕,而与吴英一起“等待死亡”的,还有湖南湘西三馆集团总裁曾成杰。
2012年1月19日,就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吴英案二审作出判决、维持死刑原判的第二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一起同样因民间集资引发的刑事案件作出了相似的判决——以“集资诈骗罪”,二审判处湖南三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成杰死刑,现等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一纸死刑判决的背后,是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长达10年得到当地政府支持的民间融资所引发的一系列复杂问题。曾成杰作为湘西州首府吉首市最大的企业之一——三馆公司的总裁,通过民间融资成就了他事业的辉煌,但也酿就了他如今的悲剧。辉煌与悲剧的转折点则是当地政府对民间融资态度的180度急转弯。
银行贷款不足,政府为求发展鼓励民间融资
改革开放以后,湘西被确定为少数民族改革实验区。改革是需要资金的,贫弱的地方财政无力支持多个项目建设,企业只能求助于银行贷款。然而,各家银行由于具体的历史原因(计划经济时期,湘西国有、集体企业破产给各家银行造成了大量的呆账、死账),采取了严格的贷款限制措施,湘西民营企业唯有把希望寄托于民间融资。
为了当地发展,政府对于民间融资也是持鼓励态度的,这在当地的各种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文件中均有体现。
2000年的湘西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调动民间投资和企业创业的积极性”为当年全州经济结构调整的第一项措施,首次明确表示企业发展需要调动民间投资。2001年,州政府明确自治州“十五”计划六大筹资渠道之一便是“要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重点建设”,并首次系统阐述了对民间融资的具体要求。
在其后的3年中,湘西州政府报告连续提出州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始终是“千方百计启动民间资金”(2002年州政府“计划草案报告”)、“拓宽融资渠道、激活民间投资”(2003年州政府工作报告)、“引导和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拓展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2004年州政府工作报告)。2005年的州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善于公司运作,敢于举债建设”、“开放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以“破解基础设施制约”。同年的州发改委计划草案报告中也把“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鼓励引导民间投资”作为筹集项目资金的三大措施之一。
在其后两年的州政府“计划草案报告”中,尽管当地政府已开始意识到金融形势趋于紧张,甚至在2007年首次提出要“进一步规范民间集资行为”,但在当地政府争取资金的五大措施中,一直都有“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鼓励引导民间资金”这一明确提法。
据了解,湘西州首府所在地吉首绝大多数家庭参与了集资,甚至还吸引了长沙、怀化以及重庆、广东、福建等外地省市的个人资金,融资的企业近百家。据媒体报道,湘西非法集资案涉及34万人次、6.2万余集资群众,20家公司涉案,涉及本金总额高达168亿余元。案发的2008年,湘西州的GDP为226.66亿元,这一集资额接近湘西州GDP的75%。
湘西州一直是湖南最贫穷的地区,七县一市中,七个县均是国家级贫困县。但在“全民集资”的背景下,湘西获得了超常的发展。当地统计部门资料显示,在非法集资最疯狂的5年,湘西州GDP年均以11.1%的速度递增。
当年这一大规模蔓延的高息集资现象,可以从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的研究报告中找到记录。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该行于2007年上半年完成的《对当前湘西州民间借贷情况的调查》说:“2004年以来,在银行贷款难的大背景下,湘西州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经济实体纷纷通过民间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尤其是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热的影响和拉动,湘西州民间借贷总量以年均32.4%的速度快速增长,已初步形成游离于主体金融之外的第二金融。”
超常发展的背后,也有虚假的繁荣,最明显的体现是房地产市场。短短几年内,吉首的房价从800元/平方米涨到2000元/平方米,而该市城镇居民月均收入不到千元。有当地官员认为,整个集资案更像是地方政府官员与开发商的“共谋”。
以“参与开发”为名的民间集资
曾成杰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开始他的“宏伟事业”的。
法院审理后查明,2003年湘西州政府招标开发三馆商务房地产,曾成杰挂靠的吉首市国土房屋综合开发公司和另外两家公司同时中标,后按照政府要求成立三馆项目房产联合开发公司,开始建设“三馆房地产”项目。此后,曾成杰依托“三馆项目”,从2003年11月15日开始,以签订《关于参与“三馆”开发项目的协议书》的形式,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期限为1年,年回报率为20%。
曾成杰的辩护律师王少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三馆融资并不是偷偷摸摸进行的,是用在橱窗里公开张贴的协议。这份协议实质是融资协议,但字面是房屋认购承诺书,以违约金赔付的名义支付利息。融资合同经政府事先审查,经当地公证处公证,政府“三馆指挥部”还现场解答融资群众的疑问,三馆公司的融资得到官方认同。
协议书约定,乙方“参与”金额为5万元至40万元不等,甲方保证2004年底前办好房屋预售证,在乙方购房时给予20%的优惠或购房总额10%的优惠,或者在期限届满甲方的承诺未兑现时,由甲方赔付乙方参与金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