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也出台关于规范团购网站的意见措施,对“过期退”明确指出,团购网站不得设定任何有关过期未消费的限制。
然而,作为成长中的电子商务模式,团购的本质还是同传统企业一样进行商品交易,行业分析人士提出担忧,团购网站的“过期退”措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限定所有商品或服务无条件过期未消费就退款,势必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这也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一位从事传统商业经营的人士表示,很多商品都没有未消费过期退款的规则,如票务类商品,消费者在购买火车票等票务类商品后,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消费,传统企业是不会予以退款的。另一方面,黄牛党通过团购大量购买产品,然后再加价出售,从而赚取差价,卖不掉的还可以等过期后全额退款。这不仅将促使黄牛市场不正当交易的兴起,其提高差价的做法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对于团购网站来说,网站的利益与消费者的利益是根本一致的,最终目的是让整个团购行业实现健康、有序、良性的发展。如果因为"一刀切"让整个行业陷入无序、混乱的状态,那么这个措施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一位团购网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团购之所以优惠,在于“团”字,就是数量的价值。商户会根据已卖出的团购量来估算实际到店消费的比例,并以此来准备团购项目,无条件“过期退”会让消费者的行为变得难以把握,市场动向也就难以预测,无法与消费者达到有效互通。
据了解,“过期退”是国外上市团购网站Groupon最早提出的,但是在Groupon的优惠政策也并不是支持所有商品,而是针对各种形式的团购券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业内人士表示,过期退本身是基于为消费者服务、保障其利益,而“一刀切”却会逐渐伤害到消费者的根本利益,更将危害团购行业的有序发展。
为此,有专家提出建议,团购网站实行“过期退”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并对过期条件予以明示。此外,针对“过期退”,团购网站也可参考传统票务类机构的做法,采取退票手续费等方式完善时效性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