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兴起的一种崭新的企业经营方式,是近年来伴随着社会进步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电子商务主要是指通过电子网络进行的产品及服务的贸易活动的全过程,其商业运营模式主要包括网上购物、企业之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网上交易、在线电子支付等。尽管互联网上提供的销售、服务多种多样,但就其方式而言,电子商务模式综合归纳起来不外乎三大类,即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Business—Business.简称B—B模式),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Busihess—Customer简称B—C模式),以及近几年来发展迅速的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CustOmer—Customer简称C-C模式)。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相比,具有交易虚拟化、交易成本低、交易效率高等现实优越性。同时,电子商务还具有增加商贸机会、带动经济变革等潜在的优越性。我国的电子商务虽然起步较晚,但借助中国经济强劲的增长势头,中国的电子商务也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发展。据2005年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累计达到4400亿元人民,预计200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有望突破6000亿元人民币,可以说电子商务市场"钱"景诱人。可是在这巨大的增长势头下,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电子商务流失税款的数额决不是一个小数目。面对电子商务交易额的迅猛增长,我国目前对如何加强电子商务的税收征收的相关研究工作却远远滞后。特别是近几年迅速发展的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已经脱离了传统的C—C模式,其带来的税收问题更趋严重。为此,笔者以我国的C—C电子商务模式中存在的税收问题为切入点,尝试探讨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与对策。
我国C—C电子商务模式发展概况
C—C电子商务模式其实并不是什么新的电子商务模式,它是消费者对消费者的交易模式,C-C电子商务平台实际上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在网上选择商品进行竞价、购买。
从1999年开始,随着互联网热潮的涌起,个人对个人的C-C电子商务模式逐渐在中国发展起来,不过那时的情况同如今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最初对网上C-C电子商务模式的构想就是一个网上二手跳蚤市场(或将之形象的称为网络地摊):一个人把自己不再使用或闲置的物品信息发布在网上等待需要的人来买走。这种拍卖一般是一个短期的行为,东西是卖一件少一件。交易网站本身在一笔交易中的影响力微乎其微。在这种关系中,网站所扮演的角色本质上仅仅是一个消息发布平台,因此这种简单的模式很难给C—C网站带来收益。但是随着C—C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免费网上开店创业"、"网上开店做生意"的口号纷纷从各大C-C网站的口中喊出,各种教授网上开店的书籍也异常热销。C_C模式也逐渐从本质上开始了改变,今天打开淘宝、易趣这些C-C知名网站的时候,面对你的卖家早已不再是某个人名了,取而代之的是类似冠以"时尚店"、"精品店"、"专卖店"这样的网店名称了。此时出售的商品大都也不再是二手物品,而是包装完好的全新商品。而这种行为也由以前的偶发性的个人二手转让行为,演变成为今天的有正常进货流程、持续性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从各大媒体的报道和有关机构公布的数据来看,我国C—C电子商务模式的交易额尽管与传统商务模式的交易额相比总量较少,但增长异常迅猛。如中国知名C—C电子商务网站淘宝网,2004年的交易额较2003年增长了217%,达到23亿元。淘宝网2005年4月25曰公布的200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显示,该季度其交易金额高达人民币10亿元,跃居成为中国交易金额第一的C-C网站,网上商品数超过700万件。淘宝网头号竞争对手eBay易趣2005年第一季度的交易额也达到人民币8.2亿元。这也就是说,淘宝网第一季度的成交额已经相当于4家家乐福门市店、6家中国沃尔玛门店的量级。而且C—C电子商务模式这种交易额增长的势头正随着我国互联网人数跳跃式的增长而进一步攀升。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2005年7月在北京发布的第16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5的6月3
O日,我国网民总数已经达到10300万,半年增加了900万人,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8.4%,网民数和宽带上网人数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可见,1亿网民背后蕴涵着一个巨大的市场,能抓住网民需求的互联网商业应用,都可能产生非常可观的经济效益。
C—C电子商务模式中存在的税收问题
现在C—C网站已经与那种以出售二手或多余商品的传统模式不同,各大C—C网站为了扩大收入来源,不遗余力地通过广告等形式为旗下网店做宣传,组织网店举办各种限时拍卖、热门商品排行、热门网店排行活动,甚至组建了地域性的网商联盟,并通过信用认证、分级评价制度和代收款制度来打通信用与支付这两大环节。C—C网站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网上二手物品信息发布平台了,它为网店提供以网上存储空间、交易平台、数据管理等为形式的虚拟柜台,并为它们提供统一的包装和宣传服务,因此C—C商务平台更像是一个网上虚拟商场的物业主、大买场。网上交易成本低、快捷、高效等优点以及税收监管薄弱等现实的利益驱使,使得C—C网站注册用户迅速发展壮大。由于网上贸易具有区别于传统的商品交易方式、劳务提供方式、支付方式,使得如何对其征税的问题成为税务机关面对的一个棘手的课题,传统税收征管因此正面临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