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5日,余某乘坐火车路过南昌,在车上遇到自称是来自天峨的女子罗某,两人相谈甚欢,到站后依依不舍,并互换">QQ号码以方便联系。在接下来一个星期里,2人的感情通过QQ迅速“升温”。之后,罗某主动提出到男方家见面,余某当即应允。
3月12日,余某赶赴南昌将罗某接到广丰县老家,共呆了4天,余某给送上门的“女友”买了近2000元的衣物。期间,罗某常发短信,称父亲一直嘱咐要是有男朋友的话,要尽快带回家把喜事给办了。余某信以为真,决定立刻去天峨商谈办酒之事。
3月18日,2人来到天峨县城区某宾馆住下,随后,余某在金店买了订婚戒指。次日早上,一自称是罗某父亲的男子找到余某,说家里困难,不够钱办喜酒,余某即取了1.2万元现金交给对方。晚饭过后,罗某及男子借机离开宾馆。约10分钟过后,余某见2人都没回来,感觉情况不妙,下楼寻找也不见踪影,遂拨打罗某电话,岂料电话早已关机。余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
2012年8月:宾阳藉
QQ诈骗团伙落法网
类似的新闻也有发生在南宁。 5名男子合租一套出租屋,专门从事QQ诈骗活动。
2012年8月26日,犯罪嫌疑人蒋某鹏、蒋某聪盗取了被害人阿荣哥哥的QQ号码和密码后,冒充被害人哥哥与被害人在QQ上聊天,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朋友急需用钱为由,骗得被害人以网上转账的方式汇款10万元,两人各分得赃款41500元;9月4日,犯罪嫌疑人蒋某辉在QQ上冒充被害人阿梅的弟妹,骗得被害人汇款3000元;9月6日,蒋某鹏、蒋某帅在QQ上冒充被害人阿武的侄孙子,骗得被害人汇款4500元,蒋某鹏分得赃款1900元,蒋某帅分得赃款2000元;9月7日,犯罪嫌疑人蒋某乾在QQ上冒充被害人阿胜的朋友,骗得被害人汇款2万元,分得赃款18000元。5名犯罪嫌疑人均为20至25岁的无业人员。
这些无业人员, 租房租金每人出300元,同时每人出200元放在桌子上,用来买菜、买生活用品,轮流买菜做饭。平时各自单干,通过付费给黑客购买木马”病毒软件盗取受害人好友的QQ号及密码,然后冒充受害人亲属、朋友从事诈骗活动,得手后赃款除付给取款同伙10%外,由诈骗实施者均分。
9月12日,花都警方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普罗旺斯小区紫罗兰庄园6号楼将该广西宾阳县藉犯罪团伙5名成员一网打尽。日前,花都区检察院对嫌疑人蒋某鹏、蒋某聪、蒋某帅、蒋某辉、蒋某乾以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