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相关人士向计世网证实,与迅雷成立合资公司一事纯属迅雷单方面的虚构。此事宣告一直渴望得到IPTV牌照的迅雷公司梦想落空,只能继续寻求其它“转正”途径。
看来,迅雷想在短时间内取得名正言顺的“名分”是不可能的了。我想,迅雷的高层一定很担心:这可如何是好?因为CRI的“拒绝”意味着迅雷几乎已经没有了退路。
我为何要这么说呢?笔者自然有自己的理由。
迅雷靠什么生存?一是天使投资,二是广告收入。
迅雷以前依靠下载的运营模式很显然已经难以应付必然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的版权官司,如果大家都来索要版权费,迅雷怕是当了裤子也赔不起,在这 种情况下,哪一位天使投资人还敢越雷池一步来迅雷这里投资呢?投资有可能打水漂不说,要是被认为是共案犯的话就惨了。“投资不成不成蚀把米”的滋味谁也不 敢品尝啊,虽说是风险投资,可这投资也未免过大了些!
不过迅雷高层也有远见,否则就不会推出“迅雷看看”。但是这个“看看”却有着先天的不足。据优朋普乐CEO邵以丁说:“‘迅雷看看’目前可提供 在线观看的电影有数千部,但其合作公司所提供的正版内容数量仅占到总片量的很小一部分,未获得版权的影片盗播数量将近总片量的80%。根据索尼影视及华纳 兄弟的回复,他们并未与迅雷达成任何形式的数字发行授权协议,迅雷网站如播放其拥有的节目皆为侵权”。我们暂且不管这些版权问题,先看看迅雷的资格问题, 单单一张IPTV牌照就会让“迅雷看看”上播放的视频变成非法。一是播放内容的版权名不正言不顺,二是播放资格没有名分,那么试问:哪位厂家敢来这里放广 告呢?在以盗版内容为主的网站上放广告、在一个近似于非法的视频网站上放广告,这岂不大大降低了厂家的身份?我想没有人会自贬身价做这个广告的。更何况, 这种投放又冒了极大的法律风险。
正因为如此,迅雷才会主动示好,主动对外宣布:它们“已经就牌照租借问题与国际广播电台进行商议,与CRI成立合资公司,共同运作互联网视频业 务的计划接近成熟”。并且据某电视机厂商透露,“迅雷曾经以此向合作伙伴们做保证,让它们放心与迅雷合作,因为牌照很快就会落实”。如果这个牌照的目的达 不到,那迅雷必然会遭遇天使投资和广告收入两方面的双重打击,他的未来也就会变得很困难,因为没有了钱,谁都会很困难。
既然CRI已经明确宣布不和迅雷“联姻”,迅雷就必然要面临我前面说的那些困难,那迅雷下一步怎么办?是继续打那几乎没有胜算的官司、还是拿出大笔的钞票为版权买单、还是寻找下一个能在IPTV牌照方面给他提供帮助的人?迅雷的退路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