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杂志中文版日前发布了2011年30家最能赚钱的移动互联网公司名单,这也是中国内地首份从收入角度对移动互联网企业进行研究和推荐的名单。
这30家公司在2011年的收入都超过了5000万元,它们的分布情况俨然是一份当前移动互联网赚钱指数表:游戏最多,达11家之多,平台和移动广告各5家,4家为生活服务,1家阅读,3家工具(搜索、安全),1家综合。
这些公司中既包括大众点评网这样的本地生活服务先锋,空中网、3G门户这些移动互联网的最早淘金者,也包括木瓜移动、Haypi这样的Android/iOS创业新锐,但并没有包括淘宝、腾讯、百度等移动端业务绝对规模处于领先的公司,该刊的解释是,这些公司的移动业务仅占其全部业务很少的一部分。
如果考虑到一些平台的相当一部分收入也是来自游戏,则游戏公司占到将近一半的比重。游戏、生活服务、安全又可以归为消费者直接付费服务,这类公司占到全部公司的2/3,而在PC互联网最先成熟的是企业付费服务,比如广告等。
这可以解释为,PC互联网培养了游戏用户的付费习惯(购买道具等),移动互联网的移动性为游戏提供了大量零碎时间,同时移动互联网具有很强的个人性。
这份名单还显示,有近2/3的公司的收入主要是使用较为落后的终端或网络(即前3G终端或网络)的用户创造的,有将近1/4是从传统SP业务发展而来,用行业的通行说法,这些公司都很“土”但到现在为止仍然是最赚钱的。
不过,福布斯中文版并没有对这30家公司进行严格意义上的排序,而且采用了收入而非净利润指标来定义赚钱能力,这是考虑到了这个行业仍然处于急剧变化之中,相关数据瞬息万变,而且过去收入很高的公司可能并不意味着未来仍然能保持这一势头。
福布斯中文版认为,对于处在目前发展阶段的移动互联网公司来说,较高的收入至少表明这些公司暂时找到了行之有效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这比什么都重要。也许最后读者会发现有一些公司同样表现出色,却没有进入推荐名单,没问题,这就是这个行业的特点,很多公司都在埋头赚钱,却不为人知。
福布斯中文版表示,推出这份包括30家公司的名单,是为了证明移动互联网并非如一些人所说的,只是去年刚刚破裂的团购泡沫的翻版,而是可以实实在在赚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