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虞瑶 记者徐亢美)一家大学生创业企业冒冒失失把一幅婚纱照登载在网站上,结果被告上法庭。近日,杨浦区法院对这起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解,在被告大学生创业企业支付了8000元赔偿金后,该案以和解告终。 涉案婚纱照是以国内艺人胡兵、陈好为人物造型拍摄的,上海正途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通过转让获得上述婚纱照的著作权后,将其进行商业增值开发。然而,一家大学生创业企业在获得上述婚纱照后,将其做为精品范例,擅自登载在一网站上,让网民任意下载。得知情况后,正途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作为婚纱照的著作权所有人,把这家大学生创业企业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 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被告大学生创业企业知道惹了祸,立即删除网站上的婚纱照,并主动要求与原告进行调解。鉴于被告并非恶意侵权,原告在调解时适当降低了赔偿要求,致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时间: 2024-07-30 20: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