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称“出售个人信息牟利成交友网‘潜规则’”,详细内容大家可以点击阅读,我这里不一一列举。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调查,网民对互联网上陌生人的信任度普遍偏低,只有11.3%的网民表示会相信“没见过面的网友的话”;而对网站的信任度略高,但是也并不容乐观,不到一半(47.5%)的网民在网上注册时会“填写真实信息”。
在这样一个信任度偏低的环境之下,交友网站靠出售个人信息牟利,无异于给整个互联网的信任缺失的伤口再撒一把盐。更何况,交友网站还只是刚刚兴起的一个新应用,这种短视的行为无异于小女尚幼、却自掘坟墓。
交友网站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专用型,目前的典型应用是婚恋交友。根据我的分类,这种应用属于时点类应用(特定时间特定状态下会用到),用完之后很难再回头来。婚恋交友的商业模式相对比较明显和成熟,根本无需出售个人信息,但是从文章看,却有这样的网站在做这种买卖。这种买卖一旦被人知道,试想还有几个人敢在你这里登记信息?
另一种是一般类的交友网站,像facebook、myspace、开心网、校友录等。这种应用属于据点类应用(用户粘性强、扩展性强)。因为网民注册应用之后,其朋友圈子会不断扩大、交往的深度会不断增加。一旦离开,就可能冒一些关系损失的风险,因而这种应用粘性较强。
目前提供这种应用的网站,附加的功能不断丰富,大有把博客、论坛、IM、邮件等等应用整合之势,这些网站,对个人来说,很像他在互联网上的一个据点,生活的点滴、朋友的交往、工作的故事,都会在这里有一个记录。
这类交友网站,越来越向平台的方向发展,在这个平台之上,具有无限开发的空间,商业前景不可估量。而作为一个平台,聚集用户是第一位的。但是出售用户的个人信息,无疑会让他的潜在用户犹豫:我进驻的究竟是自己的私宅?还是一个隐私展览馆?
文章来源:cnnic互联网发展研究 作者:陈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