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重庆彭水县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转发微博被劳教申诉案。去年4月至8月,任建宇在网上以多种方式发表批评、“攻击”政府言论,被劳教两年。其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劳教决议。
昨日上午的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任建宇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期限。重庆市劳教委陈述了两点意见。其中之一就是,“任建宇在收到劳教决定后,没有在法定时效内通过其亲属代理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向有关人员提出诉讼意愿,其诉讼权利已经丧失。这次起诉超过最长起诉期限,应当驳回。”
而对于这一观点,原告任建宇的代理律师浦志强予以了驳斥。浦志强说,“我们觉得劳教委这样的一种答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是这样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之内。这个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任建宇现在还被关着,当然不具有行政起诉期限的问题。”
据原告律师和旁听人员透露,重庆市劳教委在《答辩状》中陈述道:“为发泄对我政治制度的不满,任建宇曾鼓吹、丑化妄图改变我政治体制。任建宇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一事实。检查机关认为任建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任建宇做出劳动教养两年的决定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对于重庆市劳教委给出的答辩意见,浦志强也给出了自己的观点:重庆市公安局所有的证据都是证明任建宇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这个结论自己都写的很清楚。然后重庆市公安局依然向重庆市一分检请求批准逮捕他(任建宇)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然后去年2011年9月23日,重庆一分检当天做出决定,不批准对他进行逮捕,就说他不构成犯罪,因为情节轻微。那么这种情况下,重庆市公安局应该立即放掉他,但是重庆市公安局居然在同一天就是9月23日这一天,做出了这个劳教决定。
记者注意到,就在前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这是中国首次就司法改革问题发布白皮书。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618.html">负责人姜伟昨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相关部门作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