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公安厅对外公布一批重大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其中包括常州市公安机关破获魏某等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捣毁圈养供体(卖肾者)窝点1处,打掉人体器官中介团伙4个,解救卖肾青年20人。据悉,此案侦破前,这一团伙已完成卖肾交易12次。
据统计,全国每年有近100万名依靠透析维持生存的肾病患者,去年,国内合法进行的肾移植手术还不足4000例。巨大的需求导致地下卖肾中介的兴起,他们搭建非法网络,从中牟取暴利。
卖肾帖大都只能以快照方式查看
在网上的搜索引擎里输入“卖肾”关键词,搜索结果的第一屏即显示有“邯郸哪里可以卖肾”“陕西哪里可以卖肾”,往后翻上几页,还能见到“上海哪里能够卖肾”“南京哪里可以卖肾”的帖子。
这些帖子大都打不开,只能以快照的方式查看。帖子上不仅多次发布联系人和电话,还以“高价”“正规”“三甲医院”等字眼加以诱惑,对卖肾者的要求为年龄在48岁以下、无犯罪记录前科、没有吸毒史等。卖肾者和患者家属签订协议书时,对方即支付所有款项。
在常州一家数码网站上发布的组织卖肾的帖子,写得更加“专业”。帖子上说,专业医护人员将乘飞机到卖方所在地,带领卖方做30项基本检查,结果出来之前,医护人员必须始终与卖方在一起。报告出来后,由专业配型医师将检验结果与“我部”数据库存患者进行配型。配型成功后,通知患者家属到卖方所在地,由医护人员、卖方和患者家属商谈价格事宜,定价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由患者家属支付卖方50%的预付款。手术前两小时,由患者家属把50%余款打到卖方账户上,或由卖方安排朋友将钱以现金方式提走。卖方确认钱已到账后,患者和卖方进手术室手术。
卖肾的过程要持续一星期
记者拨打网上几个联系人的手机,其中一个手机已暂停服务,语音提示用的是粤语和英语。另有两个手机始终无人接听。只有一个“王医生”接听了电话。电话里,这名男子用低沉的声音先问了卖肾者的年龄,记者告知他是24岁的男性后,“王医生”表示可卖“25万-30万元”,做手术之前就给钱。记者说,听说只会给卖肾的人很少一部分钱。“王医生”一口否认,说不是的。
当记者问要去哪里做手术时,他说是杭州。记者担心手术的卫生等问题,他急切地说:“都是在三甲医院做的”,并在电话里一直称“我们医院”。记者问他是否是医院员工,他表示“是”,记者追问医院名字时,他拒绝告知。
他说,从去杭州到手术结束,整个过程要1个星期。
对割除一只肾是否会影响身体健康,他说,这个你不用担心,对身体没什么影响,只是以后不能干太重的体力活,那种在电脑前工作的人,哪怕工作时间很长也不要紧。
中介、老板、主刀医生等都要提成
寻找供体—提供食宿—安排体检—配型成功—签署协议—移植手术,这就是非法器官交易中介的典型流程。
据记者调查,组织卖肾的中介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人专门找患者,他们常年游荡在各大医院里,另一部分人专门找供体,即卖肾者。
据曾经潜入圈养供体窝点10天的人说,“里面跟猪窝一样,连个被罩都没有,破棉絮,光板床,吃的是白菜土豆。”每一个卖肾者都恨透了中介,明明知道一只肾能卖多少钱,但能拿到十分之一的钱就不错了。中介、老板、主刀医生、麻醉师、护士,每一层都要提成。
中介做成一例肾脏移植手术后,可以提成5万元。一名专门负责出钱养供体的小老板说,去年他经手促成的肾移植有100多例,从来没出过事。
这些小老板手下有网络线上和线下的工作人员。线上是各种网络客服,通过QQ、网页、论坛等散布非法网络广告;线下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养人”,提供食宿,管理松散,来去自由。等到供体配型成功后,就与主刀医生联系,安排手术。
姜燕
[法律知识]
关于器官移植的
若干法律法规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并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修正案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三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规定,对于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摘取其活体器官的,或者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活体器官的,依照刑法有关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或者有关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