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寒假的时间,我阅读了一本大书—《桥—巴拉克•奥巴马的人生及其崛起》(英文书名为《The bridge—The life and rise of Barack Obama》)。该书的作者获得过普利策奖,《纽约时报》将该书评为“2010年度非虚构类100本好书之一”。
怀着对奥巴马本人的无比敬佩之情,我一口气阅读了两遍。通过奥巴马本人、他写的书、他的演讲,以及他的亲戚朋友,作者对总统的一生(到当选为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能够成为首位非裔总统,奥巴马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是许许多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于他本人来说,他勤奋、聪明、上进,对自己的身份进行了长期的和不断的思考。对于当时的大环境来说,已经有不少非裔在美国的政府部门任职,包括参议员、各级部长等。因此,美国已经做好接受一位非裔总统的准备了。恰好,这个光荣的历史使命落到了奥巴马的身上。
本书的正文有17章,分为5篇,共有六百多页。通过对全书的阅读,我将奥巴马的人生总结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 上大学之前。
奥巴马出生于夏威夷,幼年在美国、印度尼西亚和肯尼亚等地方呆过。在学校,除了学习之外,他也经常探究自己的身份,思考自己到底来自哪里。
在他出生的那个年代(20世纪60年代),种族运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马丁•路德•金领导的黑人运动席卷了整个美国,可以说是为黑人后来在整个国家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二) 大学的学习。
奥巴马先在西方学院学习,在大三的时候转到了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到芝加哥做了几年的社区组织工作。然后,他又在哈佛法学院获得了博士学位,并且在那里遇到了自己未来的妻子米歇尔。
在大学里,奥巴马算不上最顶尖的学生,但他有自己的想法。在毕业的时候,他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选择去大公司工作,而是选择去社区服务,这也为后来的竞选打下了基础。
在哈佛读博士的时候,他成功当选《哈佛法律评论》的首位非裔主编,并且在暑期实习的时候遇到了米歇尔。在毕业之后,他又回到了芝加哥,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同时还在芝加哥大学教书。
(三) 竞选州参议员。
奥巴马向来都不是一个满足现状的人,在工作的同时,他也关注政治。当看到自己有机会竞选公职时,便狠下决心,放手一搏。在1995年,他成功当选伊利诺伊州第13选区的参议员。
但是,在政治这条道路上,他走得也并非是一帆风顺的。2000年的时候,他竞选国会的参议员,没有成功,他把这次失败看作是“新兵训练营”。
(四) 竞选国会参议员。
在2000年到2004年之间,奥巴马没有闲着,他广交朋友,为自己进入华盛顿铺平道路。终于,在2004年,他以压倒性的优势成功当选国会参议员。
与此同时,作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政治明星,他被邀请在2004年7月举行的民主党全国大会上作“主旨演讲”。这也极大地提高了其知名度,为2008年的总统选举打下了铺垫。
(五) 竞选美国总统。
虽然有很多人叫他不要操之过急,等上数年再参加总统竞选,但奥巴马向来就是一个积极主动的人,他不允许让自己闲下来。作为资浅的参议员,他毅然决定参加2008年的总统竞选。
他这样做是有原因的:首先,他在美国政坛已经有了一定的名气;其次,鉴于当时美国的状况,国家需要变革,需要一位有勇气做出改变的领导人,奥巴马正好满足条件。经过自己和团队的不断努力,他于2008年成功当选美国总统,为美国政坛带来的新的希望。
我们可以看到,奥巴马依靠过人的胆识和智慧,从一个草根一跃成为美国总统,确实令人敬佩!其奋发向上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气魄,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他写的两本书:《我父亲的梦想》和《无畏的希望》,也值得一看!
希望奥巴马能够为美国政治带来新的变革,也希望他能够为世界的和平进步事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