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两周年本该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滨化股份却在此时收到了一份尴尬的“贺信”。 2月16日,滨化股份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于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内控制度制定以及执行、信息披露、财务核算、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存在多处不规范的问题,并责令其整改。 专业性遭质疑 “真想看看会议记录不记要点,记下来的是什么。”在滨化股份的股吧内,一位投资者调侃,在他看来,本次证监局调
查出来的大部分问题都反映了滨化股份相关工作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的短板。 整改通知显示,公司部分股东大会未记载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同时,部分会议记录中没有监事签名。在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方面,公司董事会会议以及监事会会议记录都存在缺少发言要点的问题,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滨化股份还有将公司资金存在高管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同样违法了《公司法》的规定。 “有些是工作中的疏漏造成的,之所以产生也都有客观原因,只是事后没有进行弥补。”滨化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一位徐姓负责人表示,公司的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是没有问题的。 而除了上述低级错误外,财务核算方面的“失误”却为公司带来了1159.59万元的营业利润。通知显示,滨化股份将首发上市过程中产生的广告、路演、财经公关费用以及上市酒会等共计1159.59万元资金,直接从发行溢价中扣除,并未计入当期费用。 “上市酒会的全部支出很早就有法规明确了应当计算在费用中。”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认为,对专业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人员,都该知道这1159.59万元是不能在发行溢价中扣除的。
时间: 2024-10-21 20:0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