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计酬形式中的优势点正在为其他公司采用,用来发展网络,并谋取利益。这样做可以避开国家直销法规的限制。”广州九方马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直销传播网执行董事王万军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说。
“正规的直销公司,店和店之间是平行关系,只通过提供服务获取服务费用;直销员与直销员之间也是平行关系,并从销售中获取低于30%的报酬。这就是所谓的单层次计酬。现在一些其他公司,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就通过‘电子商务’或者‘加盟店’的方式,结合传统直销概念中最具有诱惑力的计酬方式。从计酬制度来看,很多公司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实际上非常明显采用‘多层次’计酬的方式。”王万军如此评价。
“所谓‘多层次’,就是推荐人,或者推荐店,并且这个网络内的利益关系相关,从而实现计酬方式的几何倍增。分析该公司的运营方式,正是利用两种计酬体系。第一,就是多层人际网络的计酬体系,通过别人的">销售业绩拿到提成。第二,在有了人和人之间的团队计酬之后,又把这种方式放入‘店和店’之间的操作模式中,也可以从所推荐的店铺的销售额获得其他的报酬。”王万军说。
一位内资直销公司的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正规的直销公司往往要受制于国家的直销条例限制,直销员最高只有30%的奖金;并且,在广泛发展店铺,‘店传店’方面,也终归有所顾忌。相比来看,其他一些不打算获取直销牌照的公司往往对此无所顾忌,通过‘电子商务+传统实物店+直销’的模式开展业务,并且错开了商务部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对于‘直销’的管制。”
“您不需要任何经验也不需要很多资金,只要年满18周岁,每天能有2-3小时上网时间,会在论坛、博客、贴吧发帖等,您就能月薪过千。”5日,记者接到南昌某高校大四学生打来的电话,他告诉记者,在某创业网站上看到这样一则广告,想请记者帮忙咨询一下。记者经调查后发现,该创业网站上宣称的创业模式,模仿了传销的手法。工商部门称,因对该模式管理在法律上仍处空白,创业者加盟需谨慎。
只需交纳每年120元代理费
6日,记者在该学生介绍的创业网站上看到,该创业网站为一家网上购物网站,加盟该创业网站只需交纳120元/年的代理费即可。随后,记者以大四毕业生的身份与该网站负责人取得联系,他介绍说,加盟网站后,可对网站进行推广,如果有下级加盟立即给予奖励。记者作为正式一级代理,如果直接推荐会员在记者网站上注册并且开通的,可以获得40元奖励。如果再在下线注册并且开通的,记者可以获得10元奖励。以此类推,分别为40元、10元、10元、5元、5元。
该网站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一种100%的盈利模式,只需投入一点点资金,就能获得巨大的资金回报。“我们建站,你拿提成。一年内累积收入低于120元的,次年免收代理费。”
网站负责人辩称与传销不同
当记者对该模式产生疑问时,该负责人解释说,他们的经营模式与传销有所不同,并未刻意规定加盟商一定要发展下线,如果加盟商专门以发展下线来盈利,他们也支持。但是网站仍以销售商品为主,他们网站有实质性产品,而传销是没有实质性产品的。据了解,目前已经有700多人加盟了该网站。
“店传店”模式法律监管仍属空白
南昌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创业网站采取的营销模式可以称为“店传店”的营销模式,使用的是非法传销的营销手法,但又非实际意义上的非法传销活动。目前,对于此类网上经营活动的规范在法律上仍是一块空白,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规范。
勿轻信网上致富广告
“这样的推广模式无疑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从‘店拉店’发展为‘人拉人’的模式将被定性为非法传销,而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参与非法传销的任何行为都将受到惩处。”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想要致富的创业者,不要轻信网上的致富宣传广告,参加创业营销组织等都应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