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小开发商的维权,揭开了央企跟民企之间的隐秘资金交易。近日,新快报记者在四川调查发现,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涉嫌向一些民营房地产企业非法发放高利贷长达数年,且金额巨大。四川中石化回应:这是投资分利,不存在利息。
春节刚过,中石化便进入了多事之秋。
几天前,多家媒体报道了中石化山西晋中石油公司头牌客户经理吴波卷上千万元购油款跑路的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天,多家媒体又转载了新快报所报道的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涉嫌向民企发放高利贷的事件。同样在昨天,中石化为补炼油亏损低调上调汽柴油出厂价的新闻也见诸网上。
一面是一直喊着的亏损,一面是生财有道,甚至于内部出现严重的管理漏洞。面对一个谜一样的中石化,让人大跌眼镜。
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在回应高利贷嫌疑时称不是利息,而是投资分利。但是,这种漏洞百出的说法,显然无法得到市场的认可。如果是投资,那么应该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为什么签的是借条?而在借条上还写明了利率?如此巨额的投资,是否征得上级同意?是否符合公司管理规定?公司究竟放贷多少?放贷获得的高利润最终流向了何处?所有这些,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显然无法给出明确合理的说法。
更重要的是,中石化不是一直在喊亏损吗?亏损怎么还有巨额资金投资民营企业?而且一投就是多个项目。仅仅是中石化四川公司,就承认在达州有15家中小房地产合作企业,此外还涉足酒店服务业等等。同时,从中石化四川公司的做法来看,即便是投资,也绝非简单的天使资金或私募股权投资,哪有一家投资公司会在投资时会以担心对方还不了钱为由而牢牢控制企业的财务章和行政公章,以此将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死死攥在手中?所谓“分利”还得一个月一结清,否则就要利滚利,甚至于干脆来个股权转让,直接把别人的公司变为己有,且新老板竟然是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黄久长的侄子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投资处副处长黄波。
这种巧取豪夺的方式,已经远远超越了投资的概念,甚至也不是单纯的放高利贷的行为。这其中,既有耍流氓的无赖行径,更有变相侵吞国有资产的嫌疑。因为就算是投资,资金来自中石化,但投资失败,用来抵资的企业却很有可能落入个人手中。
温家宝总理曾经指出,要大力整顿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高利贷活动和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至今,吴英案在社会各界仍沸沸扬扬。那么,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事件又该如何定性?
很长时间以来,公众不满于中石化这样的央企大鳄享受于体制内的巨大优惠。比如,民营企业融资难,它们却是容易的;民营油企无油可炼,它们却是垄断油田与油价的。然而,这种体制内优势体外循环的方式,更让人无法接受。联想到坊间流传的“靠天靠地不如靠国企”的黑色幽默,中石化无疑又添一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