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贝网讯 近日,宁德市民黄女士向宁德晚报反映,她的儿媳妇在市区沃尔玛商场以42元购买了一箱澳牛牛奶,她的孙子喝完牛奶后第二天就开始拉肚子。为此,黄女士向“12315”投诉维权,经东侨工商人员调解,沃尔玛商场方出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同意按“以一赔十”给予补偿,销售商则给予1000元的医疗费补偿。 记者接到热线赶到东侨工商所时,黄女士和沃尔玛的陈经理正在进行交涉。 据黄女士介绍,这箱澳牛品牌牛奶是她的儿媳妇在沃尔玛商场购买的,带回家后她的一周岁的孙子喝了一瓶,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孙子开始出现拉肚子的情况。当时她怀疑是否是澳牛牛奶的质量问题,但查看了生产日期却并没有过期。黄女士便带上牛奶到沃尔玛商场交涉。“当时沃尔玛柜台小姐表示只能按一赔二进行补偿。”黄女士称,她对这样的补偿难以接受,便当场拨打了12315求助。 黄女士家人所购买的澳牛牛奶及购买凭据。 东侨工商所有关负责人司建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到黄女士的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也试喝了牛奶,并未出现拉肚子等不良情况。司建瑞表示:“不排除该箱牛奶或者个别几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能,但一周多岁的宝宝出现拉肚子,自身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消化不良等。”他表示,鉴于黄女士家人所购牛奶并未过期,经执法人员查验,沃尔玛超市所进的该批次澳牛牛奶进货单据、产品合格证等合乎法定规范,故建议当事双方协调解决。 据悉,此事后来在东侨工商执法人员的协调下,沃尔玛商场方出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目的,给予了黄女士“以一赔十”的补偿,并联系了福州澳牛牛奶销售商,对黄女士孙子的医疗费给予了1000元补偿。
时间: 2024-10-14 13: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