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他人顾及自身名誉的心态,用电脑合成色情照片并实施敲诈,不料赃款被网上“黑客”盗走,被告人“鸡飞蛋打”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该案经永善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据悉,此案系云南省永善县首例电脑合成艳照敲诈案。
2011年4月,作为中国水电某公司员工的被告人李某得知用电脑能合成色情照片,便产生“捷径发财”的念头。于是李某登录本公司网站,将公司溪洛渡电站施工局副局长程某头像进行电脑处理,最终合成不堪入目的艳照,后李将照片发给程某,要求程用20万元将照片“买回”,否则向社会“暴光”。程害怕自身名誉和形象受到损害,被迫最终答应给付10万元人民币。随后,李某自作聪明地从互联网上购得一个网上银行帐户,在修改完善登录密码后,李某用手机短信将银行账号和户名告知了程某,程某将10万元转入到该银行卡。当天,李某查询到10万元已到账,内心掩藏不住地一阵阵狂喜。不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仅仅两日,该银行账号上的10万元即被网上虎视眈眈的“黑客”分三次转走。
后来,程某在朋友的劝说下向公安机关报案,自以为做事隐密的李某被抓获归案并退赔了10万元赃款,真所谓“偷鸡不成反倒蚀把米”。
时间: 2024-10-12 0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