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辽宁首场网络司法拍卖在沈阳“落槌”,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拍卖的标的价519.81万元的房屋及土地以起拍价成功拍出。与以往司法拍卖不同的是,拍卖现场没有拍卖师、竞拍者,也没有现场举牌、落槌的环节,一切都是在网络上进行的。
2005年,锦州一家大理石厂与锦州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抵押贷款合同,贷款400万元,抵押物为2994平方米土地和35户房产,35户房产中有17户住宅和18户门市房。此贷款经锦州市公证处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及执行证书。2006年8月,因借款人大理石厂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农村信用合作社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多种原因,一直未能执行。
2013年1月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使用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司法拍卖的通知》开始施行后,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为辽宁省首个“吃螃蟹”的人,委托拍卖机构,进行首场网络司法拍卖,此案也成为辽宁网络司法拍卖首案。
据了解,此次拍卖抵押物中有11户住宅和12户门市房以及2994平方米土地,标的额为本金400万元及利息。
时间: 2024-08-02 09: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