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田,茂县南新镇牟托村村民,2010年10月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这场事故让周兴田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分崩离析,妻子最终因贫穷">离家出走,40来岁的周兴田就一个人抚养两名年幼子女。当然,他更无钱请律师为其代理诉讼。和谐户长杨忠德得知该情况后,通过向上层层反映,由南新镇司法所出面联系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周兴田最终获缓刑。
然而,面对巨额的经济赔偿和自己破败不堪的家境,周兴田几乎对人生失去信心,杨忠德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多方为其奔走,村民们也自发地积极为周兴田捐款,镇政府也将其纳入低保对象。
如今,在大家的帮助下,周兴田已经走出了阴影,重新树立了人生信心。在周兴田眼里,和谐户长杨忠德是他的大恩人。从根本上讲,这得益于牟托村的“和谐户长”制度。
10户选出一位“和谐户长” 由群众推举
为进一步调动各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综治工作,服务民生、改善民生,2010年,牟托村率先在全镇实行“和谐户长”网格化管理,建立了“综治共管、广泛发动、统筹协调、合理布局”的管理体系。
“和谐户长”的职责是:调解成员户之间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宣传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收集各种社情民意并及时向村两委会反馈,组织成员户开展门户关照、邻里守望等群防群治活动。
牟托村的村长罗德兵告诉记者,“以10户为单位,推选出一位和谐户长。和谐户长由群众推举出德高望重的人担任,大部分还是老党员或退休干部。相对来说,他们更知晓法律政策、更能将他们的所知所学以群众化的语言传递给群众、更容易倾听到群众的呼声、更易于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
“十字”工作法构建无间隙防控网络
在牟托村,各和谐户长在责任区内全面推行“十字”工作法,即“封边、巡面、看点、管块、护院”:一是“封边”,即按照和谐户长责任区内落实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做到“早掌控、早稳控、早化解”,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和各种矛盾纠纷激化;二是“巡面”,即和谐户长责任区内组织民兵治安联防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巡逻守护,长效实施联防出勤,实施网格管区治安防范覆盖面;三是“看点”,即对和谐户长责任区内各重点地段、重点人口进行重点防控,达到常态防控有力,重点防范有效;四是“管块”,即把和谐户长责任区内的不同环境划块,责任到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五是“护院”,和谐户长经常性的引导教育居民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在充实健全人防的基础上,户户加强物防,完善技防水平。
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各和谐户长担负起“宣传员”“保安员”“参谋员”和“协调员”角色。他们还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各类涉灾矛盾隐患,积极向村两委建言献策,妥善化解邻里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现了辖区无治安刑事案件的平安和谐新农村局面。
调解纠纷 “和谐户长”起到大作用
2011年5月22日,牟托村发生泥石流,部分村民的灌溉沟渠被冲毁。有些村民认为是某公司在牟托村石片场施工倒出的废渣所致,也有些村民认为是纯粹的自然灾害。后经权威部门核定,该施工方有一部分责任。
8月2日,因施工方未主动进行解决,受损村民情绪非常激动,为被毁损的沟渠修复问题、补偿问题发愁,有村民还扬言要去施工方指挥部阻工,村长兼“和谐户长”罗德兵从成员户处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积极安抚村民情绪。
8月4日,从上午9点开始,一直到晚间11点,“和谐户长”与司法助理员不断地反复做工作,耐心细致地就一些实质性问题和相关成员户进行面对面沟通磋商,最终,施工方与6户受损农户终于达成了金额达30万元的人民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