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点击率近200万的视频,将鼓浪屿、城管推进焦点。
8月30日10点多开始,网络上一段关于“鼓浪女激辩城管”的视频,迅速在全国范围蹿红,截至昨天深夜,点击率达到了197万次。
视频中,一名女子只闻其声不见其人,面对城管执法人员“讲道理”,从有没有房产证,到法律条款,甚至扯到钓鱼岛等,口惹悬河滔滔不绝。视频的最后,是执法队离开。女子的行为在网络上得到网友的许多赞赏;同时厦门城管不爆粗的文明执法,也得到不少肯定。
8月31日晚,厦门市政府官方网站上贴出 《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关于网上传播 “鼓浪女激辩城管”视频情况的说明》。
视频中的“鼓浪女”是什么身份?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房子是不是她的?市政府网站上除了说明外,还附有房屋产权证等证据做出详细解释。
关于经过 发现占道经营
“激辩”发生于8月24日上午。当天,鼓浪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翁星春带队,对鼓浪屿景区违章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常规清理整治。
整治队伍经过日光岩大门附近时,发现晃岩路47号公房承租人陈亚星有两项违章行为:将矿泉水、饮料等物品摆在其租赁房围墙外违章搭建的铁架上进行销售,并在门口摆摊占道、无证照经营小吃;在晃岩路47号院内外和墙体上进行违章搭建铁架和售货台。
这两项行为违反了《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 《厦门市鼓浪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说明》中称,陈亚星长期违章占道经营,且屡教不改,执法队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陈本人手持摄像机现场拍摄录音,执法人员保持克制,未与其争执。
和网友认为执法队员被说退不同,《说明》中介绍,执法人员是待陈所聘两名员工将占道经营物品收拾完后才离开。
关于房子 将作厦门文学院院址
视频中,陈亚星称“我们家的房子100多年”,而城管提出质疑。那么,晃岩路47号房产是谁的,陈又是什么身份?
《说明》做出解释,鼓浪屿晃岩路47号房产,中国著名妇产科医生林巧稚早年曾在此居住,现产权证是厦国土房证第00612065号,权利人是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屋权属来源属于“社会主义改造房”,目前由鼓浪屿房管所管理。也就是说,这是所公房。鼓浪屿综合执法大队介绍,原来公房承租户有16户,陈亚星的丈夫李景强从1988年1月起向鼓浪屿房管所承租该处二层部分房产,承租面积39.17平方米。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2003〕176号专题会议纪要》,晃岩路47号将作为“厦门文学院院址”,其原有的承租户应搬迁并异地安置。
关于人物 法院判决陈亚星归还房子
《说明》里说,在规定的搬迁期限(2004年2月23日-2004年5月20日)内,晃岩路47号楼房仅李景强一户未能达成搬迁协议,导致厦门文学院建设无法推进。
2009年2月起,陈亚星擅自打通与其承租房屋相邻的空置房间占为己用。
鼓浪屿房管所发现后多次现场制止,但陈亚星仍继续强行占有,市国土房产局依法对其侵占行为提起诉讼。
经思明区人民法院初审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2厦民终字第972号)二审终审判决,被告李景强、陈亚星应于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将鼓浪屿晃岩路47号二层房屋内物品搬出,并将该房屋完整返还给原告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陈亚星:已请律师团维权
谈及自己所拍摄的视频在网上造成轰动,陈亚星称自己还没时间上网查看。她称该视频不是自己所上传的,或是家人所为。而针对有关部门在媒体上所做出的说明,她个人有些不认同。
“在自家门口摆摊卖水,我不否认,当时城管来执法,我也将东西撤下了。”针对部门称陈亚星违法摆摊、无证经营,陈亚星回应称,自己所设的卖水点,只是在自家门口,摊点的所占位置也小,“我也知道违法,但在岛上,居民在自家门口设点卖水的也不止我自己。”
陈亚星称,自家门口的卖水摊才设立一个多月,初衷并不完全为了赚钱,“这个摊我雇了两个员工帮忙,一个月要支付6000元工资,一瓶矿泉水才卖2元钱,水钱也抵不过员工的工资”。陈亚星称因之前房子围墙低,总是有游客往家里丢垃圾,无奈之下,自己也想通过这种办法,让员工在卖水的同时,以防游客再丢垃圾。
“在围墙外架设木制的花架,也是这个原因。”陈亚星称她承认,在24日及之前自己确实将矿泉水放在木制花架上兜售,但执法人员一说自己也都撤掉了。而针对视频中所提到的木制花架是违章建筑,陈亚星并不认同,她称架设的花架没有落地,游客都很喜欢,经常在这拍照取景,何来像官方所称污染环境、危害安全、妨碍游览、影响风貌的说辞。
至于所谓的房子产权归谁所有,官方给出的说法是该房子的权属人是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并称中国著名妇产科医生林巧稚早年曾在此居住。
对此,昨日记者来到晃岩路47号,发现该房子的外墙上挂着一牌子,上头写着“此房与林巧稚无关”,陈亚星称这是工人挂上去的。
官方的说明一出,陈亚星就接到了很多媒体及朋友的关切电话,“1985年嫁进来,当时这房子二层就是婆家一家在居住,楼下确实有租户”。陈亚星称,林巧稚有无住过该房子,自己并不清楚,而这房子的产权问题自己已经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打了8年的官司,“确实是我们一家没有达成搬迁协议,但也没有得到妥善的安排”。
而对于官方称陈亚星“擅自打通与其承租房屋相邻的空置房间占为己用”一说,陈亚星对此说道,“房子老旧,都有白蚁腐蚀,我将它打通是为了通风,以防腐化。”陈亚星称,此前自己也曾向管委会提交修复房子的申请,但都没有得到批复,为此不让房子腐化自己只好“动手”整理。
而对于官方称自己乃是“租户”一说,陈亚星对此否认,并称房子的产权问题目前她已经请好律师团为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