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产品。以下所述条款和条件即构成您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就“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使用许可所达成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旦您使用了“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即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
如果您不同意接受全部的条款和条件,那么您将无法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当您点击本协议下方“我接受”键时,即表示您已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隐私权政策和阿里云不时发布的关于“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通告等。
阿里云有权随时修改前述条款和条件,并只需公示于“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用户界面,而无需征得您的事先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应于公示即时生效。在阿里云修改协议条款后,您继续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应被视作您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除非得到阿里云的书面授权,任何人将不得修改本协议。
本协议中,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阿里云用户均简称为“用户”。
请注意,本协议限制了阿里云的责任,阿里云不对“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作任何保证;本协议还限制了用户的救济。相关条款见第九条,阿里云督促您仔细阅读。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汇的含义为:
“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是指由阿里云独立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产品,用以辅助用户实现对服务器的各项监控功能。详见阿里云网站“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产品介绍及说明。为不断向用户提供最优体验,阿里云有权更改“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名称和功能而无须事先通知用户。
第二条 软件使用方式
1、用户可以在多台服务器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
2、用户应保证用户注册登记软件或绑定网络同步服务时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无误。用户承诺,如其用户登录名和密码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将立即通知阿里云。用户在此同意并确认,阿里云对因上述情形产生的遗失或损害不负责任。
第三条 软件许可费及其他费用
1、目前本软件免费供用户使用,但阿里云也会要求用户需满足阿里云规定的标准,否则阿里云有权禁止用户的使用。阿里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单方调整使用标准,并公示于阿里云网站,而无需获得用户的事先同意。但调整日前已经在使用的用户不受影响。
2、免费的软件许可不应视为阿里云放弃收费的权利。阿里云保留随时通知用户并收取相应费用的权利。
第四条 用户的权利义务
1、用户保证向阿里云提交的注册信息均真实、准确、及时、详尽和完整,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以符合及时、详尽和准确的要求;不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且用户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真实的,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用户保证其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各项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阿里云禁止用户进行的一些有害活动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禁止出售、转售或复制、开发阿里云授予的使用权限;
禁止基于商业目的模仿阿里云的产品和/或服务;
禁止复制和模仿阿里云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表;
禁止未经阿里云许可基于“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或其内容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
用户只能处于用户商业范围内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禁止发送违反法律的信息,禁止发送和储存带有病毒的、蠕虫的、木马的和其他有害的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
3、用户进一步同意对“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和/或“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任何部分(软件产品、页面标识、服务品牌、资讯、信息)不进行复制、翻译、修改、适应、增强、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分解拆卸、出售、转租或作任何商业目的的使用。用户同意约束其有必要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员工、代理、咨询者或顾问遵守前述之义务,并就其违反前述规定的行为对阿里云负责就如同用户自身违反一样。
4、用户必须自行配备上网所需的设备,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或其它必备的上网设备,并自行负担上网所需的电话费用、网络服务费用等。
5、除完全归责于阿里云的过错外,用户承诺通过“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进行的活动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用户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行为,导致阿里云或任何第三方为此承担了相关的责任,则用户需全额赔偿阿里云或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支出及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6、用户同意如因其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或阿里云不时发布的各项规则、通告,阿里云有权单方判断立即终止用户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而无需事先通知。
7、用户同意在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同时,接受阿里云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第五条 阿里云的权利义务
1、阿里云将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许可用户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
2、阿里云有权在其服务器上复制并保存用户的信息,并用之为了用户的利益与其联络。
3、阿里云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各项规则的信息或链接,包括阿里云对此有合理怀疑的信息。阿里云有权单独对用户提供的信息是否属于上述范围做出判断。
4、阿里云没有义务对用户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行为进行监督。但是,阿里云保留权利在合理情形下单方面终止用户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
5、阿里云保证其提供的“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合法性,“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按“现状”、“有缺陷”和“当前功能”的状态提供。
6、上述保证将替代所有其它保证。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特此替代所有其它保证、条件和声明,无论是明示的、默示的、口头的、法定的和其它方式,并且无论是依据本协议或其它协议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不侵权、适合市场销售及适用于某个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
7、阿里云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存储用户信息,非经用户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以下信息除外:
(1)非由于阿里云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2)由于阿里云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3)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8、如因用户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被阿里云删除信息或终止“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使用许可,用户已支付的任何费用(如有)将不予退还。
第六条 第三方服务说明
用户了解并确认”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中可能包含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和/或软件许可,阿里云只是为了用户的便利而提供该功能模块。用户如需使用此等服务和/软件许可,应另行与第三方服务和/或软件许可提供方达成服务和/软件许可协议,向其支付相应费用并承担可能的风险。阿里云不开具第三方服务费和/或销售发票,并对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和/或软件许可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并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知识产权
1、阿里云拥有与“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相关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与“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有关的各种文档资料。其它本协议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阿里云保留。
2、阿里云及相关的阿里云标识均属于阿里云的知识产权,并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其它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未经授权地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均被禁止。
3、未经阿里云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第八条 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阿里云有权在不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立即终止用户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用户与阿里云签订的其他协议的约定,且自阿里云通知其纠正后仍未纠正的;
(2)用户使用上述软件从事违法行为;
(3)其他阿里云在合理情形下,单方面终止用户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情形。
第九条 免责及责任的限制与排除
1、阿里云以“现状”、“有缺陷”和“当前功能”的状态提供“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阿里云不保证“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在操作上不会中断或没有错误,不保证其会纠正“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所有缺陷,亦不保证“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能满足用户的所有要求。用户承担所有关于令人满意的质量、性能、准确性的风险。
2、在所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阿里云不做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声明,也不给予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准确性和无侵权行为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2)在交易过程或行业惯例中产生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3)在访问或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时不受干扰、没有错误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3、在任何情况下,阿里云均不对源于、基于或因本协议或用户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而导致的数据的丢失和/或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殊、后果性或惩罚性的损害承担责任。这应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润损失(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发生)、任何商誉或业务声誉损失、任何数据丢失、替代物品或服务的购买费用或其他无形损失,即使阿里云已被告知此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4、阿里云不就电讯系统或互联网的中断或无法运作、技术故障、计算机错误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或其它在阿里云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而产生的其他任何性质的破坏而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对于由于互联网中断,罢工、暴乱、火灾、爆炸、天灾、战争、恐怖活动、政府行为或该方无法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而阿里云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阿里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阿里云应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来减轻任何该等不可抗力事件的相关后果。
第十一条 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遇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的转让
除非取得阿里云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协议构成用户和阿里云间就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完整的协议,并取代双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
2、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4、阿里云于用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用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5、阿里云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协议。用户要继续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就有必要对最新的《 “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使用许可协议》进行仔细阅读和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为准。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以书面方式通知阿里云终止其对“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的使用。如果用户继续使用“阿里云监控Agent”软件,则视为用户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