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消息,用友公司董事长、人大代表王文京今日公布2012年两会提案,建议对进行《公司法》中一些不适应投资体制发展、股权激励制度建立等方面的条款规定作出修改,以适应企业产权制度发展需要,促进民间投资。王文京在全国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上
提出了一个议案《修改《公司法》,适应企业产权制度发展需要》及四个建议案。王文京表示,我国《公司法》的颁布和历次修改中,都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极大促进了公司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繁荣。现行《公司法》需要持续与时俱进,对其中的一些不适应投资体制发展、股权激励制度建立等方面的条款规定进一步修改,以适应企业和社会在新时期的发展变化要求。王文京建议对《公司法》做出多项修改,其中包括明确规定可不按出资额享有股权,并承认并规定优先股制度。他
认为,现行《公司法》强调按照实际出资额享有股权,
但是现在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各种投资时需要给经营团队一些不需要出资的股权,《公司法》对这些情况还不支持。此外,王文京还指出,在企业引入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之后,也出现了优先股问题。财务与非财务投资人在优先股问题上要有差别,但是《公司法》条款对现有公司区分还不明确。王文京还提议对《公司法》以下方面进行修改:把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制改为注册制;把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允许不同所有制一人公司从创立时就可以设立;简化、优化工商注册登记流程,提高企业注册登记效率。与此同时,王文京提出的四份建议案还包括:建议减低企业社保基金缴费比例,加大财政投入比重;降低在华工作的海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率;加快
各类政策文件实施速度;加大力度打击售卖假发票行为。(恰克)
时间: 2024-07-31 06:5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