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贾是一个有三年">信息化管理经验的CIO,照理来说已经没有什么问题可以难住他了。可是,现在也有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困饶着他。原来,不久之前,他的一个得力助手,分管企业服务器、操作系统方面的一位员工向他提出了离职申请书。俗话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员工想走,留也留不住。员工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但是,留给老贾却是一大堆问题。
一是无法及时找到可以代替他的员工。由于在公司里,虽然除了老贾自己,还有两位IT技术人员。但是,平时都是各负其职。所以在员工离职交接的一个月中,如何进行交接呢?若找公司其他IT人员进行交接的话,在一个月内也不能掌握文件服务器、操作系统漏洞管理的全部相关技巧,而且,以后再找新员工的话,再进行交接一次,那么最后这个新员工可以掌握到多少的相关经验,是个未知数了。若直接在从人才市场上招聘IT技术人员的话,一方面还不一定马上可以找到合适的人,即使招到合适的人,也无法在短短的一个月交接期中,掌握相关的专业技能。
二是有时候,CIO往往还会受到如此的抱怨。员工说,以前我遇到这个问题时,原来的管理这方面的人,是他帮我解决的。现在,你怎么不能解决了呢?我想,大部分遭遇员工离职门事件的CIO 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毕竟信息化管理是一个很大范畴的内容,里面包含太多的分支 。即使有几十年丰富经验的CIO,也不能掌握这其中所有的知识,应该说,能够掌握其中的20%,已经算不错了。所以,针对这种员工的责问我们,我们CIO又该如何应对呢?
三是在新老员工的交接过程中,有些问题可能没有交代清楚,甚至被遗漏。如原来的员工离职一个月后,员工向我们抱怨,说他一个需求都快提了两个月了,怎么现在还没解决?而接手的人却被问的摸不到头脑,到底是什么需求呢?
所以,在离职交接的时候,出于种种方面的原因,有些是故意的,有些也确实被忘记了,很多问题可能都没有交代清楚。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CIO 又该怎么预防呢?等等,等等。
针对自己的得力助手离职所产生的这么多后遗症,作为企业的信息化管理的掌舵者,该采取一些什么措施呢?老贾为了预防以后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向多位志同道合的CIO同行们,想出了如下的解决方案。
方案一:要求关键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若在合同中没有注明原工离职时的交接日期的话,一般这个过度时期是一个月。也就是说,员工离职的话,只需要在一个月前提出离职申请。如此的话,即使合同时间没有到的话,其也不用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但是,我们都知道,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对于信息化管理来说,这个交接工作是很难完成的。根据我个人的经验,稍微负责一些的信息化项目,如文件服务器、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等,没有这方面经验的IT人员需要两到三个月才能够入门,进行项目的一般维护与管理。若要精通的话,则需要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为此,老贾现在跟人事部门商量,取得了如下的共识。
一是合同到期前三个月,人事就会开始征询IT部门员工是否有续签合同的意向。企业普通员工一般都是一个月才会跟他们商量续签合同的事情。出于IT管理人员的特殊性,人事修改了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就开始跟IT人员商量续签合同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