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与市工商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等11家单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3月至2010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促进首都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 通知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提出了指导性
意见,并要求各部门采取措施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北京通管局按照通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规范互联网广告,对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未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责令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并依法追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对经有关部门书面认定擅自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且备案信息不真实的互联网站,责令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并注销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同时列入网站管理的“黑名单”。 (吴冰洁 人民邮电报)
时间: 2024-08-01 15: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