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练情情 实习生 黄舒娴) 曾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的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副院长邹婉玲被广州市检察院追加起诉职务侵占罪,昨日在广州中院过堂受审。 广州市检察院追加起诉书指控,邹婉玲利用担任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副院长负责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原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董事长林永平,于2002年9月至2008年7月,授意他人将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账上的7042万元转移到广州世纪华软科技有限公司的账上,并违反规定于2005年9月至11月,从广州世纪华软科技有限公司的账上以支票形式转款2875万元到其账上;于2005年11月至12月,从广州世纪华软科技有限公司的账上以支票形式转款170万元至林永平账上。 广州市检察院还指控,被告人邹婉玲还伙同林永平利用职务便利,于2005年8月至2006年5月,从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的账上以支票形式转款900万元至邹婉玲母亲账上。后被告人邹婉玲伙同林永平再从个人所控制的账户上提取现金,非法以地下钱庄等形式将赃款转移至境外。 广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邹婉玲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已触犯刑法,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昨日庭审,邹婉玲否认控罪,称控方指控的事实纯属主观臆测。
时间: 2024-09-20 15: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