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规定,由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办的网店,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被认定为“自主创业”。
昨天,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宓小峰告诉早报记者:“已被认定为‘自主创业’的网店,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可以享受各地的自主创业优惠、落户政策。”
本月上旬,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进行自主创业认定的通知》规定,符合信用积分1000分、好评率98%以上,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3个月以上,由毕业生本人注册4条标准,可认定为“自主创业”,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同等待遇,如纳入就业统计、得到高校“自主创业”资助金等,参照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办法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信用1000分,根据淘宝的评价标准就是‘3钻’。”据该厅学生处人士介绍,在EBAY、拍拍等网络购物平台上达到1000分卖家信用积分也适用。
据淘宝网介绍,数据显示,信用等级过3颗心,即信用积分达到41分,店铺的“死亡率”就大大降低,因为卖家已熟悉交易基本规则;信用等级过了3颗钻,店铺将进入专业化操作。
另据报告,2008年底,对杭州7所高校大学生店铺的抽样调查发现,在完全自发状态下,已有30%的大学生淘宝店铺的月收入超过2000元。而杭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960元。
早报记者分别从杭州、宁波、温州市人事局了解到,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须凭工商营业执照才能在当地落户。“在杭州市区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还可以享受最高20万元的创业资助金,但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杭州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副处长张坚称。不过,浙江省工商局去年底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网上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不开展实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使用“网店”名称进行工商登记。因此,“取得工商执照”的门槛并非难以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