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行业愈演愈烈的价格战有望得到遏制。记者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得到证实,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发起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已被列入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这也是我国目前针对电商交易监管层面的首次立法。
业界普遍关注的网店是否征税、网络经营者的主体准入与界定以及网络促销规范成为此次立法的焦点。这意味着,目前在电商行业热闹上演的价格战有望得到遏制,行业也将更加有序发展。之前,国内尚未出台一部全面的电商监管法律法规,法律的空白使得电商行业一直存在门槛过低、鱼龙混杂的状态。
“本次立法将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49号令,俗称"网店新规")为基础进行全面拓展延伸,涵盖电子商务市场中诸多细分领域。不仅包括B2B贸易、C2C与B2C网络零售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等较为成熟的电子商务模式,也囊括了O2O网络团购消费、移动电子商务、虚拟商品交易这样的新兴模式。”昨天,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曹磊表示。日前,《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研讨会在杭州召开。受国家工商总局委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全程参与此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
据透露,本次立法的焦点将主要集中在网络经营者的主体(如淘宝网店)准入与界定、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虚拟商品交易规范、跨境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经营者监管、网络促销规范、网络消费纠纷管辖权等方面。其中,“网络经营者是否征税”和“网络促销规范”最受关注。“条例出台后,或许可以对目前电商价格战造成的恶性竞争有所遏制,对行业本身的规范和可持续性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杭州市电子商务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之前,尽管也出台过《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的电商法规条例,但在全面性和可操作性上均略显欠缺。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突破8000亿大关达到8019亿元,同比增长56%;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2.03亿人,同比增长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