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

  我几乎不相信,眼前任何有关央行系列《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以下简称《草案》)所引发的观点甚至舆情对立。

  这里的意思,恰是因为传统金融视角,暗存经济学意义上的对立情节,在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领域,容易存在视察盲点;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整体市场,对容易鼓吹的互联网效应欣然已久,当其面临效率宕机,就难免集体陷入落空的情绪。

  我不相信的缘由,就是在这个功利盛行的时代,从不缺少能强说对错之人,而是缺失溶于对错之中,得以反思与辨别——或许可以暂且忘却情绪和对立——如今的互联网金融,就需要重新吸引央行和整体市场的主动审视,才有可能对其有全面、合理的理解。

  第三方支付:悬停的疑云

  《草案》的争议双方,都是先行回避了此次风波的现实部分:金融市场向来不是任何一个国家能够第一时间主动愈合的敏感神经,《草案》作为央行密集监管的现实举措,它对“暂停”决定所引发的市场反弹,是否有进行合理预估?而以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为核心的第三方支付行为,它能否脱离在工具上的盲目赞许,是否能进阶到迎合当下市场需求、在服务关系上的重建中立?

  截止目前,从两大巨头阿里巴巴(支付宝)、腾讯(微信)的原本经营策略来看,大概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的三部曲:先是利率市场化,尔后是虚拟信用卡,最后齐指移动支付。这三者,分别对应了余额宝等在利率上的诱惑;金融信用方式的重新搭建;与基于二维码(O2O)的市场想象空间。二者竞争中结伴而行,当然也各有侧重:阿里更愿意深耕利率市场化部分,而腾讯明显意在与京东合体后的移动电商(支付)领域。

  顺着脉络,我们可以留意央行,曾经作出过的现实反馈:两会期间,互联网金融也在《2014政府工作报告》中广受讨论,央行行长周小川明确表示余额宝等金融产品不会取缔,但鼓励和支持这种创新的同时,也需提高部门间的协调监管。

  不管央行说话算不算数。它不明白,明明开始是利好消息,为何却让自己陷入了“乌龙”:究其原因,是央行所谓的“部门监管”,实难对接互联网金融所能呈现出的几何式、迭代、倍增效应。

  央行:盛宴尚未变苦宴

  不管是信息、技术还是市场意识层面的不对称,央行此次下发的征求意见稿,都实然让人啼笑皆非:拟要求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

  央行此举,是否与《银行法》有冲突我个人不感兴趣,也不敢深究;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与国家扩大内需的既定方略是有冲突的:事关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仅以该量的单位,在如今国内如今层级的电商企业需求与用户消费需求面前,实更难以满足、对称。

  既然是意见征求稿,但凡能主动面对真实可查数据的市场需求,央行自然会在之后作出调整与改变。聚拢看来,反倒点明了互联网金融,或许可依的简明扼要之处:央行无需忌惮的是,利率市场化,本质上仍然是电子商务的工具延伸,正因为它在便捷性的迎合、优化,逐步才具备了金融属性;而央行或许有所忌惮的是,因为难以读懂二维码、虚拟信用卡等“脱离先行定义”的边界创新,才导致央行转而叫停。

  或许可供不明显退步、可保持开放的市场结论是:互联网金融,盛宴并非已变为苦宴,央行需要对已然成熟的企业和市场需求,必须予以更高便捷度的保证;另一方面,此次风波也远非全部始于央行的压制,而是其目前的安全性释疑,尚缺乏来源于整体市场的支撑。

  简洁来看,央行、与互联网金融的剧情,是形而上的比方:即使回到刀耕火种的年代,当家长不了解孩子,也只会不知轻重胡打一顿;作坊百姓,也不会轻易为工具坏掉沮丧,只为饥肠辘辘哭泣。结语总是老话新说,市场带给我们的希望是,总是期盼让改变发生。

时间: 2024-09-01 08: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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