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销售部销售总监陈某伙同两名下属,以虚报客户信息购买当当网9折礼品卡再加价出售的方式,侵占公司1500余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年,两下属分别获刑4年,目前判决已生效。
伙同下属 总监吞巨款
33岁的陈某2010年8月入职当当网公司,任企业销售部销售总监,负责销售当当网发行的礼品卡和所有商品。28岁的马某是销售主管,张某是销售部职员。据指控,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间,陈某伙同马某和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报客户信息购买当当网9折礼品卡,再加价出售的方式,侵占公司1800余万元。
2012年4月,当当网在销售审计时发现,上海有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获得9折优惠卡后,多次出现以其他公司名义汇钱至当当网账户,并按9折享受购卡的情况。而经核实,有所公司仅购买过8000万元礼品卡,但财务上显示销售金额已达3.16亿元。陈某等人的犯罪线索被发现。当当网报警后,2012年11月24日,陈某被抓获归案,马某和张某当天向警方投案。
购买9折卡 加价卖他人
陈某供述,公司销售礼品卡时可根据金额大小给客户一定的折扣。作为销售总监,他最多可以给客户打9.8折。2011年7月,当当网曾与有所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购买当当网礼品卡达到8000万元后,可以给有所公司打9折。
陈某说,有所公司老总曹某此后提出让他帮忙达到8000万元的额度,以便拿到9折优惠。于是,他将其他业务额算到该公司名下,帮对方拿到了9折优惠。“通过这件事,我发现能从中获利,就让马某和张某也把其他业务额算到有所公司名下。在拿到9折礼品卡后,再按9.1折至9.4折卖给客户,从中挣取差额。”
陈某让购买礼品卡的客户在给当当网转账时注明代有所公司付款,这样业务额就能算到有所公司名下。陈某说,他们三人共销售了大约3亿元的礼品卡,直到2012年3月公司停止这项业务。总共挣了200多万元,他分给马某和张某60多万元。自己用挣到的钱买了辆宝马车并支付了部分购房款。
认罪态度好 法院轻判
庭审中,陈某的辩护律师则为他做无罪辩护。律师称,陈某用其他客户资金购买礼品卡系有有所公司授权,陈某并没有虚报客户,其行为并不违法。此外,涉案金额也有误。
而曹某否认陈某的说法。他说,陈某曾向他提出,让一些客户以有所公司名义在当当网享受9折优惠,自己没有同意。此后,陈某让他把钱打到“张轩”的账户里,又称出于工作需要,让他出具一份委托书,内容为有所公司委托“张轩”购买礼品卡。因为当当网给卡的速度确实很快,他就同意了。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经审查认定指控犯罪金额有误,予以纠正,应为1500余万元。其中陈某与马某共同造成公司损失1000余万元,陈某与张某共造成公司损失480余万元。
鉴于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法院对其从轻处罚。马某和张某有自首情节,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马某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张某退缴部分赃款,均依法减轻处罚。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年,判处马某和张某4年,责令陈某和马某共同退赔当当网公司的损失。
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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