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后,答应私了,但索赔要价2000元后,追尾车主却驾车而走。事后,事主发帖将了解到的追尾车主部分个人信息公之于网络,引来" style="line-height: 1.6;">网友们的争议。
6月21日下午,一名网友在东莞本地论坛阳光网发帖,该网友称,其女朋友6月20日下午2时许开车经过莞城区旧汽车总站附近一红绿灯路口时,突然被一辆黑色小车追尾。黑色小车车主下车后随即跟该网友的女朋友表示,希望私下协商解决。随后,该网友便接到了还在现场的女友的电话,在只听到现场描述的情况下,让其女友向追尾的黑色小车车主索要2000元赔偿,对方先是应承,但却坐在车上不动,见到女友报警,对方很快驾车离开了。
截至记者截稿前,已有近万网友浏览过该帖,帖中还晒出了爱车被追尾的照片,直观来看,车尾部有一处刮痕。
昨日,莞城交警大队交警向记者证实,当天下午2时许,确有这么一桩追尾事故。但交警接报赶到现场时,追尾的车主已经驾车离开。随后,交警根据被追尾车主提供的车牌号信息,联系上了追尾车主。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协调处理中。
目前莞城交警已经通知了追尾车主,如果其仍然拒绝前来,交警方面将采取扣留、查验事故车辆等强制性措施,要求其前来进行事故处理。
此外,在帖子中,事主除了贴出爱车被撞伤的痕迹外,也公开了黑色小车的车牌号,以及车主的姓名和手机号等私人信息。只不过具体姓名用的是译音,手机号省略了两个尾数。这种做法也遭到了网友质疑。
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喻秋律师指出,这些个人信息都属于当事人隐私,在未经得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公开于网络上,侵犯了追尾车主的隐私权。喻律师也表示,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事主用手机拍下追尾车主车牌号,然后提供给交警进行1154.html">调查处理,这也无可厚非,但不应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