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新媒体蓝皮书》。蓝皮书显示,盗窃信息、电信网络诈骗这两类犯罪形式占历年网络犯罪总数的90%以上,且所占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网络犯罪主体呈现低龄化特征,青少年参与网络犯罪的“暴力化”倾向明显。
此外,60.6%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微信上遇到的疑似谣言最多。对于十分重要但是真伪难辨的信息,超7成受访者表示“宁可信其有”,而当遇到自己无法判断的信息时,86.2%的人选择求助于网络、搜索查找相关资料。
网络谣言
真伪难辨 7成人选择“宁可信其有”
蓝皮书通过案例分析、内容分析和问卷调查,探索了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微信公众平台中谣言的传播特征与受众心理机制,发现多数受众在接触谣言信息时倾向于采取“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此策略降低了判断能力,使其更易受谣言影响。
调查显示,对于十分重要但是真伪难辨的信息,70.3%的受访者都表示“宁可信其有”,只有17.6%的人选择“宁可不相信”,另有12.1%选择“其他”。
课题组专家分析, “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正是谣言能发挥作用的土壤。人们在面对控制感缺失的情境时,倾向于建立虚幻的控制感,谣言正好提供了此种控制感幻觉;并且谣言所述的危害常是疾病死亡等极端可怕情况,在这种压力之下,除非对判断谣言很有信心的人才会选择不相信,否则人们就算有所怀疑,也不敢完全不信。
人们认为最常见的谣言主题为健康养生类、食品安全类和人身安全类,同时人们也认为这几类谣言有较高的欺骗度。这三类谣言都与人们的安全健康相关,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有很高的重要性,因而在人们印象中它们最常出现,并且也最具欺骗性。
60.6%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微信上遇到的疑似谣言最多,一方面这可能与人们使用微信的频率高因而接触谣言的概率大有关联,另一方面也说明微信平台确实可能成了大量谣言的产地和传播渠道。
当遇到自己无法判断的信息时,86.2%的人求助于网络、搜索查找相关资料,而寻求亲友帮忙的占56.5%。这说明网络上虽然存在谣言,但也为人们识别谣言弄清真相提供了帮助。
此外,调查发现,识别谣言的能力与性别有关,男性识别谣言的得分显著高于女性。男性与女性受访者在受教育程度、阶层上无显著差异,男性的年龄层稍微高于女性。
网络犯罪
盗窃信息、电信诈骗占比超9成
蓝皮书指出,作为黑产链条源头的盗窃信息犯罪突出。盗窃信息、电信网络诈骗这两类犯罪形式占历年网络犯罪总数的90%以上,且所占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2016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15年以来审结的9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涉案金额合计达2808.7万元。
同时,利用网络贩毒、贩枪及传播其他非法信息已成为突出问题。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搜索引擎通过深度挖掘完全匿名的暗网,获取信息并进行非法交易,比如泄露敏感信息、洗钱、身份盗用和信用卡欺诈等,或用暗网对抗政府的审查。这些隐藏在暗网中的非法信息、非法交易,随时有形成大规模网络犯罪的可能。
至2015年11月底,互联网金融领域问题平台涉及的投资人数约为15.7万人,涉及贷款余额为82.7亿元。除涉嫌非法集资外,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实施网络诈骗也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另一犯罪类型。
此外,部分互联网平台推出的虚拟信用赊购服务,如“先消费,后付款”的模式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信用非法套现的工具。不法中介机构通过网络渠道如论坛、贴吧以及专业网站发布套现攻略,吸纳需求方加入QQ群或微信群组,并组织在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平台通过盗取账号、冒名申请、转借他人账号、自己刷单、引导买家等方式,进行虚构交易从而实现套现。
蓝皮书还指出,网络犯罪还通过设置精准场景,将触角延伸至移动互联网,并利用新的互联网产品功能演变出新的犯罪模式。网络色情“居于云端”,借助社交网络跨平台传播: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云盘存储色情信息,通过买卖账号,并借助即时通信工具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钱物分离、社交传播的方式增加了取证、留证的难度。网络赌博移动化使得参与规模越来越大,侦破案件更加困难。此外,青少年参与网络犯罪的“暴力化”倾向明显。
大数据 问题频发 社交应用安全性最差
蓝皮书指出,大数据在技术的不断优化、完善中快速发展,各类新兴互联网企业尤其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争相建立大数据中心,全面采集各类用户行为信息资源,并基于所获得的大数据开展各种模式的商业运营。与此同时,各类骚扰电话、网络诈骗、账户被盗等基于互联网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和隐私侵犯行为频发。
蓝皮书课题组选取了北京、上海、深圳、武汉不同年龄、行业、学历的受访者访谈,通过问卷调查数据显示,通过媒介“劝服”,人们已基本接受大数据这一创新应用,但大数据的良性发展,需高度重视人文关怀,不断优化和提升个人数据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机制。
对于当前的大数据应用,在被随机调查的人群中,42.9%表示讨厌,33.3%觉得无所谓,14.3%很享受当前大数据带来的个性化服务,9.5%表示并不了解大数据。
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各类互联网应用中,大部分人认为社交应用安全性最差,其次是购物、娱乐、互联网金融及游戏类应用。
在被调查的人群中,36.5%的人认为应该由政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与监管,24.2%的人认为应该由行业加强网络服务提供商数据采集、应用的监督与道德自律,22.6%的人认为互联网服务平台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手段加强信息安全性建设,16.1%的人认为应该由个人努力提高自身信息安全意识和相关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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