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网站经营者应承担责任义务

  据新华社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

  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承担以下七项责任义务:对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的经营主体资格和团购商品(服务)质量建立审核制度;以合同形式明确与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商业秘密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录、保存交易信息;规范团购促销活动。

  近年来,团购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网络交易形式。但是,由于网站主体良莠不齐,也出现了消费欺诈、以次充好等问题,相关的消费纠纷和投诉急剧上升。

时间: 2024-09-20 13: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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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网站经营者应承担七项责任义务

国内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承担以下七项责任义务:对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的经营主体资格和团购商品(服务)质量建立审核制度:以合同形式明确与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商业秘密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录.保存交易信息:规范团购促销活动. 此外,2011年全国工商系统依托"123

《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七项责任义务

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以规范网络团购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承担以下7项责任义务:对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的经营主体资格和团购商品(服务)质量建立审核制度:以合同形式明确与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商业秘密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

团购网站经营者需承担七项责任义务

日前,就团购消费者过期未消费是否应该退款,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网站挂出<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团购网站经营者需承担七项责任义务.其中,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对此,团购网站多位业内人士暗自透露,国内团购网站过于激烈,导致团购网站纷纷站队表决心赞同过期退,但实际上一刀切要求必须过期退不利于团购行业发展. 一位团购网站行业人士指出,团购券是一种特殊的"优惠权利",消费者相当于花

工商总局: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

为规范网络团购市场经营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 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有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对申请通过其网站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供应者主体身份和经营资格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不得为无营业执照的供应者提供服务. 意见还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以合同形式明确与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

工商总局:团购网站经营者应遵守保护法退货退款规定

晨报讯 (记者 肖丹)昨天,国家http://www.aliyun.com/zixun/aggregation/4029.html">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意见强调,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消费者对团购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不给发票,<

工商总局团购意见:规范团购制定责任义务

据新华社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以规范网络团购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承担以下七项责任义务:对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的经营主体资格和团购商品(服务)质量建立审核制度:以合同形式明确与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商业秘密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录.保存交易信息:规范

严把团购网站市场准入关

Nhttp://www.aliyun.com/zixun/aggregation/79250.html">本报记者 林可 本报讯 昨日,省工商局透露,我省将严把团购网站市场准入关,开展网上巡查,查处网络团购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称,将把好网络团购市场准入关,督促团购网站经营者建立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的经营主体资格和团购商品(服务)质量的审核制度,以合同形式明确与团购商品(服务)供应者.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大部分知名团购网站已承诺退款

国家工商总局一纸命令,让历经"千团大战"后的各家团购网站又一次暗自焦虑了.3月14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网站挂出<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团购网站经营者需承担七项责任义务.然而,其中一条团购网站不得设定过期不能退款的规定,却被认为有行政管理"一刀切"之嫌,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更是指出,<意见>的出台在立法技术上有缺陷. 大多知名团购网站已承诺退款 3月27日,记者查询了美团.糯米.聚划算.拉

严格准入、事前审核,团购网站要把质量关

网站主体良莠不齐.消费欺诈."霸王条款".抽奖舞弊.售后服务无保障.维权困难--在我国网络团购市场日益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3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发布<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加强监管,规范网络团购秩序. 严格准入.事前审核,团购网站要把质量关 网络团购是指通过互联网渠道,聚集一定数量的消费者组团,以较低折扣购买同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活动. 近年来,我国的网络团购经营活动发展迅速,用户总量和交易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1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