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左颖)国家版权局将联合三大部门,启动为期4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根据昨天公布的《2012年“剑网行动”侵权盗版案件举报奖励办法》,6类举报将予以特别奖励,其中举报非法网站将最高获万元奖励。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介绍,“剑网行动”将持续到10月底,为期4个月。这是自2005年以来开展的第8次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他表示,对于顶风作案、多次实施侵权盗版活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网站,要一律从严查处,特别要加大网络刑事案件的移送力度,确保在办理大案要案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针对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加强监管力度。在为期4个月的行动中,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公安机关要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突破、快速查办,关闭一批违法网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行政及刑事惩处力度。同时,还将继续开展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各地版权管理部门将加大对本地有影响的各类提供视频内容、搜索链接、存储空间服务的视频网站的监管力度,规范视频网站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6类举报行为将获2012“剑网行动”奖励,包括:举报传播音乐、视频、文学、网游、动漫、软件等作品的侵权网站的;举报兜售侵权盗版图书、音像、软件等的电子商务网站的;举报从事侵权盗版的手机媒体的;举报将境内网站服务器放在境外、在境内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举报境内网站发展注册会员从事侵权盗版的;举报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非法网站的。
办法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1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联合举报中心的举报电话:12390、65212870(兼传真)、65212787。邮箱:12390@shdf.gov.cn。其他举报电话可查阅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 J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