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珠海8月19日电(记者魏蒙)珠海3名男子冒用移动公司名义开设网站,并制作虚假材料和印章,诱骗他人购买虚构的移动公司股权,共骗得40多万元。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日前以诈骗罪判处这3名男子有期徒刑9个月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3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8月以来,被告人王某以诈骗为目的,架设及维护一个冒用移动公司名义的网站,并制作虚假证明材料和印章,诱骗客户购买所谓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的股权,以每股人民币25元的价格售卖股份,从而骗取他人钱财;并通过被告人高某、吴某等人协助其介绍客户实施这一诈骗行为而共同谋利。 3人议定,王某占诈骗金额的五分之二,高某、吴某等人占五分之三。3人在共同实施诈骗的过程中,共骗取40多万元。归案后,王某退款人民币8.9万多元,高某退款人民币1万元。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其中王某、高某诈骗数额巨大,吴某诈骗数额较大,均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时间: 2024-09-14 19:47:11